白真折颜同人文h贴吧:工伤如何起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8:36:07
我是在上班维修机器当中被压住右手中指,经医院签定右手中指骨和筋已断,目前没能评上级别(医院说是在治疗中出现问题,现在手指出现弯曲)请问我应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工伤赔偿起诉流程: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首先我对受伤者和该企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做个解释,你自己对照一下。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是指: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不同的关系诉讼是不一样的。

  就你留言所说的,我初步认为应该属于工伤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61条又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你在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所要提醒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3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规定。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列规定应当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除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你们想从工伤这方面起诉的话,那么工伤保险赔偿程序《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是必经程序。如果是工伤则你需要在一年内申请做工伤及伤残等级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适用的法律为《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工伤后一个月内作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工资\护理费等等详见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当地工伤保险办法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