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三亚拍婚纱照好吗:说下明的南倭北虏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14:46:41

楼上的为什么把日本说成是太阳本呢
搞得好像日本很光明正大一样.

一、倭患

倭患是困扰整个明王朝的两大政治问题之一。“南倭北虏”是当时朝廷的两大心腹之患。自元末明初迄于明后期,倭患几乎与整个明王朝相终始。倭寇波及到了从辽东到广东的全部沿海地区,明后期的还常常深入到内地数百里的腹地肆行破坏。倭寇横行的势力所在领土不仅面积广阔,而且正是当时经济最繁荣和王朝的财政经济命脉所在地。因此,这一历史灾祸,无论对明王朝和当时的整个中国社会都是举足轻重的大事。
“倭”指日本人,然而据《明史 日本传》记载,真正的日本人最高估计不过是十分之三,一般的估计是十分之二、三。其余十分之七、八都是中国人,特别是闽浙一带通番之徒,打扮成倭的样子来冒充。明初,“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明史 日本传》),这里说的岛人可能就是日本的海寇。另据《明史 佛朗机传》,明后期一度骚扰沿海的葡萄牙海盗也被余陶县奏报为倭。不过明初也有日本海盗在沿海为患的记载。
既然倭寇大多不是真倭,尤其是到了后期日本人人数极少,为什么会被称为“倭寇”呢?原因起于“争贡之役”和明的海禁政策。朱元璋将日本、朝鲜列为“不征之国。”,但要求日本国每十年向中国进贡。所谓“贡”,是日本使者以土产来朝,中国政府亦以土产“回赐”,这事实上是一种官方贸易。这种贸易对日本是有利的。但十年一次,又限定人数船数,远远不能满足日本的需要。因此不但入贡时间不按照中国规定,而且人数船数都超过规定。当时日本处于分裂状态,嘉靖二年,大内氏遣宗设嫌道来,细川氏又遣瑞佐、宋素卿至。舟至宁波互争勘合真伪,宗设杀瑞左焚其船,追素卿至绍兴城下。所过焚掠,劫持指挥张朗,杀明军数百人,夺船出海,备矮都指挥刘锦追至海上,战亡。给事中夏言奏矮患起于市舶,进罢浙闽市舶司。因而绝贡。此后,日本与中国不贡使者十七年。嘉靖十八年日使来献方物进表文伏罪,虽非贡期获准入贡。到嘉靖二十六年又贡,因先期到来且人船逾额,被守臣阻回,从此贡路不通。(以上见《明史 日本传》)
禁海之后,沿海贸易大受影响,于是走私猖獗。“倭寇”其实乃是海禁之后对于沿海的海盗和走私武装的称谓,里面真正的日本人不多,且多半都是爪牙。当时地方政府为禁海不力推诿责任,就一律称之为“倭寇”了。此外,明初因日本使者往往态度骄敖,并与谋反丞相胡唯庸过从紧密,进贡使者竟然在巨烛中暗藏武器,胡唯庸案发之后,令朱元璋对日本非常愤慨,也曾绝其贡使,并在洪武27年设有专官备倭,对日本戒心很强,这也是原因。当然,明的倭寇大盗很多都来往于中日之间进行走私贸易,确与日本海盗有所勾结。
倭寇早期除海盗外,主要是走私武装,亦商亦盗,与富豪、官府也有所勾结。后期则基本与海盗山贼合流,并弥漫到了内陆,经常深入内地数百至数千里,甚至攻占内地城市,掠虏人口,抢劫财物而去。倭寇的成分大多原为“凶徒、逸囚、罢吏、邪憎”,还有“衣冠失职书生”参与其间,其中著名大盗如王直、徐惟学还曾当过盐商。这些人大都来自下层,即使有经商者虽较富有资财,但也无甚政治势力。总之,由于明代朝政的腐败黑暗,日甚一日,官邪乱国,贿赂公行,财力空虚,军备废弛,沿海地区尤其是东南各地匪患猖撅,兵连祸结。地方政府无力对付日益严重的寇乱,明政府又因噎废食,厉行海禁,不顾人民死活。凡此种种都把愈来众多的人逼上了绝境,这是导致当时一些人误入歧途的社会根源和客观因素。然而,倭寇常年在东南海疆烧杀抢掠,罪行累累,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二、北虏
元朝灭亡后北方蒙古分裂,明朝将蒙古高原东部蒙古成吉思汗后裔各部落都称为鞑靼,又泛指蒙古高原西部和阿尔泰山一带的部族为瓦剌。1368年(明洪武元年),元廷北走和林(今蒙古哈尔和林),1402年(明建文四年)取消国号,恢复部族,但各部不相统一。1438年(明正统三年)以后,瓦剌首领脱颧统一了本部,进而征服了鞑靼,其子也先曾短期统一了蒙古各部。1454年(明景泰五年)也先死,瓦剌瓦解,各部又分裂。1480年(明成化十六年),鞑靼的达延汗出兵征服瓦剌,迫其西迁,又统一了蒙古各部。16世纪前期达延汗死后,再次出现割据局面。鞑靼疆域的南界已在明长城一线,东界也已越过大兴安岭至明辽东边墙一线。蒙古部落的入侵形成了明朝的“北虏”问题。明成祖四次北伐,击溃了鞑靼部,使瓦剌部有机会壮大起来。英宗时发生“土木堡之变”后,明朝在北方的势力由盛转衰,北方防务日益严峻。此后明朝历代均收到来自北方的威胁。至万历时,建州女真的兴起更是为明的灭亡埋下了伏笔。

南面的倭寇和北面的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