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衣模特:性骚扰的界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12:50:44
某日与一不太熟的男性朋友交往,晚上因互相有好感又因为他是外地人,便将他带回家,夜里欲与偶发生性关系,因偶坚持拒绝,阻止了他。

“性骚扰”在中国还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仅在《民法通则》中有一些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条款,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香港前立法局于1995年通过《性别歧视条例》,把“性骚扰”纳入民事诉讼的范畴,但到1996年“平等机会委员会”成立后才生效。根据香港前立法局《性别歧视条例》,“性骚扰”的定义为:一方向另一方做出不受欢迎、与性有关的言语或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性贿赂、提出与性相关的行为作为给予某种利益的条件;不涉及身体接触的言语、图文展示、眼神及姿势等。性骚扰亦指带有性别歧视的偏见和言论。

  美国许多商学院所开设的人力资源管理课程中都对工作环境中的性骚扰行为做出了普遍认同的界定:性骚扰是破坏雇佣关系公正性和稳定性的不正当行为方式。没有任何雇员(无论是男是女)应接受来自异性或同性的或明或暗的性表示或性行为,无论是通过语言还是行为所表述的欲念。

  除了在工作环境中所发生的具有特定目标的性骚扰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目标不明确甚至是对陌生人所施加的盲目而随机的性骚扰。此类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公共汽车、地铁、火车、卧铺式长途客车、飞机、轮船、轮渡和电梯等场所。

  从诉讼的角度讲,性骚扰案的确很难取到确凿的证据。性骚扰本身是一种敏感而隐秘的问题,比如说办公室里只有两人在场,是否性骚扰难以说清。即使性骚扰受害者能偷偷录音录像,但是这种证据的获取也会因为取证程序不合法而无法被法院认定。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国关于性骚扰的法律规定确实存在盲点,性骚扰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现行法律下很难得到全面维护。

  美国心理学家乔伊斯?布拉泽对性骚扰作了如下的界定:男人在一些比较适当的性骚扰上会侥幸成功——暗示性的评论。

  眉眼挑逗、轻轻地拍打臀部等等。女人怕自己显得愚蠢,误解了这些无关紧要的语句和手势。其实判断的原则很简单,如果你觉得不舒服,那你就没有误解,这就是性骚扰。

  乔伊斯?布拉泽还把性骚扰现象归纳了几种形式:挑逗、暗示性的两性评论、肮脏下流的笑话、淫秽的语言、有意地接触女性身体、违背妇女意愿的抚摸、如果不同意发生关系就威胁要解雇她……

  总之,性骚扰为“不受欢迎的性侵犯、性要求和其他具有‘性意味’的言词或行为”。当这些行动具有下列特质时即构成性骚扰:

  ①公开或隐约地表示个人对这些行动的顺从,是个人受到雇用的条件。

  ②个人对于这些行动的顺从或拒绝,作为决定是否雇用的参考基础。

  ③这些行动深深影响个人的工作表现,或造成一个威胁性、充满敌意或冒犯性的工作环境。

  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学者也对本土的性骚扰情况作了很多调查和研究。在台湾,一批曾在校园里遭受过性骚扰的女士们办起小红帽组织,她们首先起来揭发在自己身边或自己所遭受过的性骚扰。这个反性骚扰活动得到台湾很多妇女社团组织的支持,因此她们在1993年6月写出了书名为《小红帽随身包》的校园反性骚扰行动手册。该手册把性骚扰行为划分为5个等级:

  ①性别骚扰:这是最广义的性骚扰。凡是一切强化女性是二等性别的言行,包括各种带有性含义、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的言论以及污辱、贬低、敌视女性的言论都在此列。

  ②性挑逗:包括一切不受欢迎、不合宜或带有攻击性的口头或肌体上的性挑逗行为,包括公开展示色情图片、讲黄色笑话、掀裙子、抚摸女性的胸部或私处、暴露性器官。

  ③性贿赂:以同意性服务作为交换利益的手段,男性上司包括教师以要求约会或占性便宜作为允诺加薪、升迁或加分、及格等条件。

  ④性要挟:以威胁或霸道的手段强迫性行为或性服务。这不仅适用于校园或工作场合中男性对女性的胁迫,也包括约会中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形下强吻、强留或强行性关系。

  ⑤性攻击:强奸及任何造成肢体伤害的暴力动作或异常的性行为。

  这5个等级由轻微到严重,都是围绕性而来的。另外,她们还认为使女性感到受威胁或对女性有敌意的环境也是一种性骚扰,因为它是滋生一切性骚扰行为的温床。

  台湾清华大学的陈若津教授还对大学生的性伤害进行了深入研究,不仅作了很多调查,而且将性伤害分成10种行为,共3个等级。第一等级为语言骚扰;第二等级为侵害者暴露私处或要受害者暴露私处、被碰触、抚摸身体、强行亲吻、被迫裸照、侵害者表演猥亵行为;第三等级为抚摸生殖器或被强迫性交、被强迫口交或肛交,被强迫性交前有凌虐的行为。

  她在研究中发现,不仅成年人是性骚扰的对象,青少年还包括一些幼童也是遭受性骚扰的高危人群。她发现了一个规律,即:发生在早上的受害事件,其受害者多为幼童,地点多在家中,加害者多是认识的、甚至为家族内的成员,加害等级则倾向严重的第三级,受害事件可能是父母离家将幼童交给照顾者,而加害者因为有充足的时间和安全的地点可以造成最严重的性伤害;下午的受害事件,受害者多为青春期的中学生,受害地点则为公共汽车、公园及回家的途中,加害者多为陌生人,受害行为多为碰触、暴露等二级性伤害;晚上发生的事件,受害者多为大学生,受害地点及行为比较分歧,而加害者则多为认识的同学、朋友或同僚。这些研究对于加强社会和女性对性骚扰的认识,以及如何防止性骚扰的发生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就光是眼睛总盯着敏感部位就已经足够构成性骚扰了,别说这种事情了!
你最好赶紧采取措施啊!……避免发生不好的事情。

同样对你有性暗示或者性举动的两个人,你喜欢的那个人,就不是性骚扰,而不喜欢的,就是性骚扰了。就是这个界限

一般的男人是不会直接跟公开那个你的,男性在性方面是很冲动的,所以女性应该懂得尊重,不要给男人一种轻浮感觉或者是暗示什么的,以免造成误会。应该坚定,当他只是一样普通的朋友。

你太没有防范意识了!对人的认知能力太差!
这哥们也真不是男人!你真是幸运了!
你还想什么不去告他!
哈哈!你这完全可以编个笑话了!我是止不住的乐啊!

女人还是要具备有“矜持”品德的, 不太熟你也敢往家里带呀。
万一他是坏人咱办呀,先奸后杀,吓S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