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kopara vol.2 r18:假设A以光速向B撞击,B本身是光速的2倍,那A撞击B时,B所做的运动是超过了光速?对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16:00:49
我的假设B的长度是(十秒光年)30万公里X十秒=300万公里,A以光速每秒三十万公里的速度去接触B,B的一头是电灯开关,这样一来,B是用了十分之一光速打开了电灯开关,〇丫光速被超越。成立吗?

速度确定时,通常还要有参考物。就是A以光速v向B撞击,那么速度v是相对哪一个物体而言的。当参照物发生变化时,相对论就开始了。

问题本来就没讲清楚.何况B本身是光速的两倍就是错的

现在还没有发现有光速的2倍的东西~~~~
这个试验无法完成~~~`
假设也不行~~~~~

网友c1o4o0l的回答:具体请看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1422775.html

他说:
一般的速度相加定律(也就是伽力略变换)(即认为C+C=2C)只是在物体运动速度远低于光速C的情况下才适用。其实质是洛伦兹变换的简化体。
根据洛伦兹变换的出的速度相加定律(现在认为是绝对真理)是:u=(u'+v)/[1+u'(v/c^2)]
说明:u’是物体1相对于参考系(就是观查者)的速度;v是物体2的速度(同上)那么u就是物体1相对于2的速度。
我们可以看到当u'与v都趋近于C时u=(约)(c+c)/[1+c(c/c^2)]=2c/2=c所以上面说的c+c=2c是错的。
至于伽力略变换下的速度相加定律,我们可以看到:当u'与v都远小于C时:u=(u'+v)/[1+u'(v/c^2)]=(u'+v)/[1+0]=u'+v也就简化为伽力略变换了。所以洛伦兹变换并不与实际生活相矛盾。

我不知道这个公式是否正确,但是如果正确的话,确实光速无法超越......

爱因斯坦相对论:物质的质量与速度成正关系,即速度越大质量越大,当物质的速度到达光速时,其质量将无穷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物质速度不能达到光速。你的前提已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