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德奥特曼的母亲: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中被扶养人生活费与评残鉴定中的赔偿指数(25%)如何计算?谢谢!急。在线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7 19:44:28
受害人现年31岁,男,农民,有一未成年子女,和一位须抚养老人(老人65岁)于2005年9月29日交通事故受伤,经治疗于2006年7月评残鉴定为:赔偿指数25%。现请教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详细解释)谢谢!

请参见http://www.js-pc.com/ReadNews.asp?NewsID=294,其中附录B说的很清楚了,另外要计算赔偿金额还需要了解交警事故认定,还要知道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及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建议携带资料向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