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迷宫安卓:军队士官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一名在北京的二级士官(服役8年,驻地不是海淀就是昌平)公积金有多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5 20:08:03
军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暂按[1994]7号文件和总后财务部[1994]财会字第0302号通知规定执行。即由总后财务部在年度生活费决算中按现行固定额标准提取,并直接拨付给总后财务结算中心集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仍按[1994]7号文件和总后财务部[1994]财薪字第0773号通知规定执行。编外文职干部、事业单位编外正式职工,以及军委、总部已明确规定不吃国防费人员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可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备单位在有关经费和收益中解决;其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由备大单位参照[1994]7号文件规定精神自行确定,并报总部备案。
军队干部住房公积金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军队下部住房公积金的标准是。
(1)军委委员以上每人每年850元;
(2)大军区职(1、2级)每人每年850元;
(3)军职(3、4、5级)干部,每人每年750元;
(4)师职(6、7级)按局级待遇文职干部,每人每年650元;
(5)团职(8、9级)按处级待遇文职干部,每人每年550元;
(6)营职(10、11级)按科级待遇文职干部,每人每年430元;
(7)连、排职(12、13、14级)按科员及办事员文职干部,每人每年350元。
军队干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1)职务、级别调整的人员,住房公积金按相应的职、级标准执行;
(2)晋升的,从下达命令的当月起执行;
(3)降职降级的,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执行;
(4)结存享受住房公积金,凭营房部门的通知退给本人;
(5)在见习期间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在军队没有下资关系的人员,不参加公积金存储;
(6)转业、复员干部,由军队在工资截供的同时,停止享受住房公积金,并且在不继续住用军队住房时,按其在军队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和参加公积金存储的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标准计算,一次
性支付给个人;
(7)离退休干部由军队供养的,按现役军队干部规定标准享受住房公积金;
(8)不再住用军队住房的或虽由军队供应但本人申请不参加公积金存储的,由军队按原职务、级别和参加公积金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标准一次性计发个人全部公积金;
(9)个人在职期间购买军产住房时,必须支取个人的全部公积金,并从支取公积金的下月起停止参加公积金存储;
(10)个人购买非军产住房或自建住房时,也可支取个人的公积金。
发放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计算办法
发放住房公积金的具体计算办法:
(1)l992年7月至1993年月12月期间,按个人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月数计算;
(2)从1994年1月起,按本人在部队实际工作时间(领取工资月数)计算。两段合计月数(扣除在此期间已支取过的月数)按满周年计算后,剩余月数不足6个月(含6个月)的,按年标准的l/2计发,超过6个月的,按年标准全额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