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瑜伽馆转让:交通事故的责任方使用“拖字诀”,我应该怎样应对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22:47:12
我一位朋友遇到以下这样的情况,想请教遇到过相关案例或者有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帮忙。为了述说方便,我用第一人称来说。

上个月,我开一面包车在广州白云隧道出口(北环高速),被一辆货柜车追尾。当时车内共有7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碰伤,有两个住院治疗了一天,其他的因为伤得不重,又各自有要事处理,就回到各自所在地的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当时责任方,交警等三方都对此表示同意,有当地的医疗证明即可),对方的保险公司负责维修我被损坏的车辆.前两天,汽修厂通知我说车已经修好.况且我我靠开车维持生计的,就通知交警方让责任方来了结这件事,可是责任方用各种理由来拖。交警说我可以开面包车回来工作,维修费用责任方会负责的。可是责任方不出现,到时候我们7个人的误工费,还有医疗的费用共计一万多元就要不回来了。交警很不耐烦地说你们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一些朋友说到法院去一样是得不偿失的,一万几千块钱的,他们就是拖着,你都没有办法的,到时候诉讼费自己要出不算,还搭上不少时间。

请问,我该怎样办呢,只能是自认倒霉?帮帮我吧。万分感谢!

交警方面有责任进行一次调解的,如对方对交警的调解有异议,就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根据你所述事实,交警告之你们到法院起诉是正确的,首先了解肇事车辆是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没有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你们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现在是法制社会了。纠纷解决不了,唯一的合法途径就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没有别的办法了

没有办法的,交警并没有强制要求对方必须进行调解的权力。因此,如果责任方托着,该起诉还是只得起诉。如果嫌麻烦,找一个小律师委托他通过成功酬金的方式处理案件,让他增长一些经验,而你也可以挽回一点损失。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起诉,它由单位和参加保险,将来索赔应该不会困难。

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