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d数学上是什么意思:请专业点的回答,不清楚的请缄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12:06:49
我国民法规定了合同效力有4种状态:有效 无效 效力待定和可撤消,问: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可撤消的合同有什么区别?撤消造成合同无效,不撤消造成合同有效,则可撤消合同其实也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我知道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超过其智力水平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什么样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合同呢?

谢谢解答
可撤消的合同种类看了你的回答已经知道 谢谢;但是,催告权应该是针对效力待定的合同而言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与可撤消的合同有什么区别?
很多,我没有想全:
1 效力待定的合同。权利人只能以明示的方式,行使追人权。才能使合同生效。
可撤销合同。权利人可以明示或者行为的方式放弃撤销全市合同有效。还可以以沉默的方式不行使撤销权使合同有效。
(权利人不对合同进行追认的,合同不一定无效。比如,无权代理,被代理人不追认的。由代理人承受合同。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人承受合同。)
2 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权,拒绝权,催告权,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等都是向相对人做出表示即可。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要通过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行使。

什么样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合同?
五种:欺诈。胁迫。趁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请注意与无效合同之情形的区别)

总之:可撤销的情形更加有可能最终归于无效。这是因为很多可撤销的情形,在以前的法律中,都是无效的情形。现在为了鼓励交易。避免司法机关过多的裁判合同无效。所以,把很多以前是无效的情形变成了现在的可撤销。

哈哈。不好意思。也谢谢你了。我估计以后不会在这里犯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