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之沫3.0金手指代码:法律咨询: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的责任认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12:30:54
事发时间是晚上,事发前路边行人道上有人围观,旁边就是一个路口,该小型电动车回家从此路口拐弯,六车道路面,125摩托车顺行,载一人,两人均没有安全帽;电动车未载人、未超速,斜穿马路至对面最外车道准备转弯,旁边就是围观处,电动车驾驶看了围观处一眼,随即回头,此时发现摩托车已近在前方,逆向行驶10米左右,与摩托车相撞,电动车与驾驶被抛出,所幸只受轻伤身上数处刮擦及扎伤,轻微出血,手肘挫伤肿起;摩托车被载者肘膝轻微擦伤,摩托车驾驶送医院拍片后诊断为膝盖骨错位,无骨折现象,但不排除,留院观察一晚,第二天准备再次拍片确诊。这个事故的责任应该怎样认定?该怎样帮电动车?急盼答复!!谢谢!!
因为当时情况并不是很严重,就直接打去了医院,因此并没有请交警勘察现场,之后摩托车要我朋友付全部医药费及修车费。

记得报警,让交警来处理,会对以后的诉讼有利。

摩托车未戴安全帽,该负次要责任。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我国对这个尚未界定清楚。

等你拿到事故认定书再来提问吧。

具体的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可参考http://www.bjjiaoto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