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卡特哪里尺度大:南北极是不是已经被大国瓜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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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会被瓜分吗?

  本世纪以来,关于南极的法律地位,归纳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英国提出的“扇形原则”,即以南极点为中心,以径线为边界划分区域,两条经线范围内的区域为某国所有。二是阿根廷、智利国提出的“先占原则”,把南极当作无主地加以占有。三是第三世界国家主张的“南极及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应由世界各国和全人类在平等的基础上分享。”1959年,应美国倡议,在华盛顿召开了美、苏、英、法、澳、日、阿根廷、智利等12个国家参加的“南极会议”,签署了《南极条约》,并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参加会议的12国成为原始缔约国,加上此后加入的波兰、德国成为协商国。协商国不但在南极协商会议上行使否决权,其本国政府对协商会议所作的决议也有否决权。而一般的加入国只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协商会议,无表决权,具有“全年站”时才可成为协商国。我国于1983年6月8日加入《南极条约》,于1985年建立常年科考站,同年10月取得协商国资格。
  《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四点:一是南极应只用于和平目的;二是促进科学调查方面的国际合作;三是保持现状;四是定期举行“南极协商会议”,协商有关南极的共同利益问题。

  极地之旅 《南极属于谁》之瓜分南极洲
  从19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各国的探险家相继发现了南极大陆的不同区域,并且设下了对其主权要求的各种标记,包括插国旗、投放表示主权要求的金属物和容器等,从而为本国政府对南极提出主权要求提供了依据。接着,就有7个国家的政府先后对南极洲正式提出主权要求,使这块万年冰封的平静的大地笼罩上国际纠纷的阴影。这7个国家分别是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挪威、智利和阿根廷,他们要求主权的范围都是以南极点为终点,以经线和纬线为边界,呈大小不等的扇形。他们像切西瓜一样把南极洲瓜分了。而各国对南极洲要求主权的理由却荒唐滑稽,例如,英国仅仅在罗斯海里转了一圈,就对比其本国领土大许多倍的罗斯属地提出了主权要求。相对英国人来说,法国人似乎比较谦虚些,他们根据迪蒙·迪尔维尔对南极洲沿海地区的发现,而对阿德利地区这块相对来说比较小的地区提出了主权要求。这正如对月亮望了一眼,便对整个月亮提出了主权要求一样,荒唐又荒唐。
  究竟什么是主权?法学家定义说:“主权表示一个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基本权利。主权可以支配一定空间里的一切人和物。”这里的一定空间是领土、领海、领空。因此,构成主权的两个最基本条件,一是空间;一是接受权利的客体,即人和物,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只有空间而没有人,提出空间则没有任何意义。就像月亮和火星上的空间很大,但至今没有人对它提出主权要求。对于南极大陆来说,情况也是如此。这里只有短期来考察的科学家和支援人员,没有生活在这里的土著居民,即没有人,因此对南极洲提出主权要求是毫无意义的。
  虽然,对南极洲提出主权的国家没有任何充分的证据,但他们却不会自己宣布要求无效,那岂不是在打自己的脸。因此就目前形势来看,虽然不可能爆发一场战争来解决南极洲主权的纷争,但是局部的争端仍将不时发生。

南极属于哪个国家?

从19世纪20年代起,到20世纪40年代,各国探险家相继发现了南极大陆的不同区域,从而为本国政府对南极提出主权要求提供了依据。接着,就有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法国、挪威、智利、阿根廷等7个国家的政府先后对南极洲的部分地区正式提出主权要求,使这块万年冰封的平静的大地笼罩上国际纠纷的阴影。

根据1961年6月通过的《南极条约》,冻结了以上7国对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规定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可以说,南极现在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她属于全人类。

南极大陆未来的开发利用,已经为世界各国关注。各种瓜分南极的主张和借口应运而生。其目的主要在于夺取南极大陆丰富的资源--尤其是能源。各国政府耗资巨大地支持南极探险和考察,其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跻身南极,为未来着眼。

没有,这是人类共同的地方,有法律规定不许瓜分的

没!!!!!!!南北极是全人类共有的

我说南北极是我的你信不信?

领土,谁先发现是谁的。这样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