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称呼康生同志:企业增值税纳税明细表中有一项“进项税额转出”是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07:24:35

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包括: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进项转出是指企业已作进项抵扣但后来转做他用而税法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用于下列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该转出:

1)用于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7)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部分应该转出。外贸企业出口实行先征后退办法的,其征、退税之差应该转出。转出部分计入成本。

以上项目所含进项税转出时,与之相关的运费按扣除率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应该转出。

由于只有货物发生流转时才可抵扣进项税额,当企业自我消费或未将购入货物用于其产品时,购入材料或劳务发生的税金就不能抵扣,只能自我消化,这一部分就需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具体项目参照一楼

同意一楼的,另外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如果流失了,要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如果是库存商品流失了,要走销项税.

不能抵扣的进货货物的进项税。这是根据你用库存商品的用途还确定是否做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