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f无限大拔刀装备: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5:35:56
朋友现年32岁,已婚,生育一女年龄8岁,父母身体一般,其本在武汉一家客运公司当司机,前不久在外省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责(70%),现造成本左下肢截肢以及身体多处受伤。由于其本人以前是由其公司的另外一司机介绍进去的,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当然其他的司机也同样如此)。现在我想咨询的是:
1。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是由本人提出还是由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其认定的程序,其交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有何异同,在赔偿计算过程中又各起什么作用。
2。像这样没有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诉讼到法院,到时如何让法院才能受理。
3。如果以劳务赔偿,应该是怎么样的一个标准来计算最合理,能够算到一个什么样的赔偿额呢?可否告之其具体的计算方式。
4。如果是以交通事故赔偿,又应该如何去计算赔偿额呢?能够算到一个什么程度的金额。在以交通事故赔偿后,因其本人失去正常的生活和劳动能力,可否追加其劳务赔偿呢?
总体来说,朋友现在很茫然,不知道如何才能真正的、切合实际的维护到自己真正的切身利益。在此特请网上的律师们帮忙"支招"同时真心的说声感谢!

1、可以申请工伤;
2、按事实劳动关系处理;
3、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详细情况最好找当地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