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受害人法医鉴定轻伤,肇事者在执法部门有关系,肇事者有不被逮捕的可能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4 12:17:27
受害人法医鉴定轻伤,肇事者在执法部门有关系,肇事者有不被逮捕的可能吗?这样对受害人岂不是太不公平??

有这种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轻伤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都有可能不予追究,有的是认为事实很清楚,情节很轻微,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有的是认为事实不清(如法医鉴定是否构成轻伤有争议),公安机关无法再查清。
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追究,被害人仍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且不用交纳诉讼费。

实在不行找媒体,就可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