猿题库在线使用网页版:丛林是啥?为啥称丛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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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讲下这个名称的由来吗?

在很多佛教书籍中都有丛林的字样,此丛林非彼丛林。

一般是只有僧众的地方,包括寺庙、塔林,更主要的是指包括僧众、居士在内的人们及其环境。

中 国 佛 教 的 丛 林 制 度

默 雷 摘 编
中 国 佛 教 的 丛 林 制 度
在 东 京 大 学 东 洋 文 化 研 究 所 留 学 的 湛 如 法 师 , 1996 年 8 月 在 赵 县 柏 林 寺 举 行 的 第 四 届 “ 生 活 禅 夏 令 营 ” 中 , 作 了 以 《 唐 宋 时 期 的 禅 宗 教 团 与 清 规 之 研 究 》 为 题 的 讲 演 , 这 篇 研 究 报 告 已 从 《 禅 》 1996 年 第 5 期 起 开 始 连 载 。 文 章 回 顾 了 国 际 佛 学 界 对 清 规 的 研 究 状 况 , 认 为 清 规 的 成 立 , 无 疑 是 禅 宗 走 向 独 立 的 关 键 所 在 。 而 清 规 作 为 禅 林 运 营 的 指 南 、 禅 僧 行 持 修 学 的 规 范 , 在 精 神 主 旨 上 以 印 度 佛 教 的 戒 律 为 准 绳 , 在 内 容 结 构 上 , 则 更 多 的 从 禅 宗 教 团 的 实 际 需 要 出 发 , 并 与 中 国 儒 家 的 礼 制 结 合 , 形 成 了 架 构 严 谨 的 丛 林 制 度 。 唐 武 宗 的 会 昌 法 难 , 都 市 佛 教 江 河 日 下 、 一 度 式 微 , 而 禅 宗 在 此 后 的 趋 势 如 江 出 三 峡 一 泻 千 里 。 究 其 原 因 , 即 禅 林 清 规 的 日 渐 完 善 , 为 禅 宗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保 障 。 从 严 格 的 意 义 上 说 , 汉 地 佛 教 教 团 的 形 成 , 应 该 以 禅 宗 的 崛 起 为 标 志 。

作 者 指 出 : 唐 宋 时 期 禅 宗 教 团 的 隆 盛 , 与 禅 宗 教 团 加 强 清 规 建 设 有 直 接 关 系 。 这 一 时 期 禅 宗 的 发 展 过 程 , 可 以 说 就 是 禅 宗 清 规 不 断 趋 于 完 善 的 过 程 。 从 早 期 禅 宗 教 团 到 宋 代 的 禅 风 鼎 盛 , 禅 宗 在 教 制 方 面 经 历 了 三 个 主 要 阶 段 :

一 、 禅 律 同 居 时 期 。 这 一 时 期 的 最 重 要 特 征 , 就 是 禅 僧 居 住 律 寺 。 禅 宗 没 有 形 成 独 立 的 禅 林 , 禅 僧 分 布 零 散 , 集 团 性 的 修 学 凤 毛 麟 角 。 四 祖 道 信 与 五 祖 弘 忍 的 禅 林 , 在 当 时 并 不 多 见 。 禅 僧 在 遵 循 印 度 佛 教 戒 律 的 同 时 , 也 相 应 在 探 索 适 应 于 自 身 发 展 需 要 的 禅 门 规 制 , 但 无 论 如 何 , 此 时 禅 宗 在 宗 门 规 制 上 还 没 有 重 大 的 突 破 。二 、 百 丈 清 规 时 期 。 严 格 地 说 , 禅 宗 的 真 正 崛 起 , 以 清 规 的 创 建 为 主 要 标 志 , 另 外 就 是 禅 宗 寺 院 的 普 遍 兴 起 。 百 丈 时 代 , 是 佛 教 在 汉 地 全 面 发 展 的 时 代 。 百 丈 清 规 制 定 的 历 史 意 义 在 于 , 中 国 佛 教 创 制 了 自 己 的 戒 律 体 系 , 清 规 即 为 中 国 佛 教 的 戒 律 。 百 丈 清 规 在 内 容 方 面 不 同 程 度 上 吸 收 了 前 代 教 制 , 但 更 多 的 是 百 丈 禅 师 的 创 新 。 十 分 完 整 的 清 规 在 百 丈 时 代 或 许 并 没 有 存 在 , 有 关 清 规 的 概 要 性 规 范 条 制 的 存 在 则 是 无 疑 。 并 且 百 丈 清 规 的 社 会 意 义 在 于 普 请 法 的 实 施 , 耕 田 作 务 的 实 践 , 缓 和 了 佛 教 所 存 在 的 敏 感 性 问 题 , 也 是 佛 教 超 越 精 神 的 具 体 体 现 。 另 一 方 面 百 丈 清 规 还 对 宋 以 后 清 规 的 制 定 给 予 了 深 远 影 响 。

三 、 禅 苑 清 规 时 期 。 宗 赜 的 《 禅 苑 清 规 》 , 在 内 容 上 是 力 图 恢 复 百 丈 清 规 的 原 貌 和 精 神 。 由 于 时 代 的 变 迁 , 《 禅 苑 清 规 》 有 着 非 常 显 著 的 自 身 特 点 。 在 寺 院 结 构 上 , 百 丈 时 代 的 禅 林 为 “ 唯 竖 法 堂 , 不 立 佛 殿 ” 。 在 《 禅 苑 清 规 》 中 的 伽 蓝 则 有 大 殿 、 法 堂 、 僧 堂 、 库 司 、 众 寮 、 浴 室 、 三 门 、 真 堂 、 方 丈 、 藏 殿 、 土 地 堂 、 童 行 堂 、 延 寿 堂 、 阁 、 塔 、 罗 汉 堂 、 水 陆 堂 、 庄 舍 、 油 坊 、 东 司 等 。 同 百 丈 时 代 的 禅 林 相 较 , 宋 代 禅 林 在 规 模 上 已 经 日 渐 完 善 。 众 多 建 筑 物 的 出 现 , 是 成 熟 时 期 禅 林 的 又 一 迹 象 。 在 禅 林 的 职 位 方 面 , 禅 苑 清 规 则 十 分 具 体 地 列 出 四 职 事 及 六 头 首 , 确 立 了 以 住 持 为 中 心 的 修 学 体 制 。 在 修 学 生 活 上 , 朝 参 夕 聚 的 宾 主 酬 答 , 寻 师 访 道 的 云 水 生 涯 , 对 禅 僧 完 善 道 业 有 着 不 可 忽 视 的 作 用 。 云 游 之 际 的 各 种 手 续 , 一 方 面 可 以 看 出 官 府 对 戒 坛 的 直 接 管 理 , 同 时 亦 证 明 此 时 禅 宗 在 这 一 时 期 兴 盛 之 程 度 。

禅 宗 丛 林 制 度 与 中 国 社 会
1996 年 8 月 , 复 旦 大 学 出 版 社 推 出 南 怀 瑾 先 生 著 《 中 国 佛 教 发 展 史 略 》 大 陆 版 。 书 后 附 录 《 禅 宗 丛 林 制 度 与 中 国 社 会 》 , 此 文 有 单 行 本 流 通 于 世 , 由 老 古 文 化 事 业 公 司 出 版 , 亦 收 入 张 曼 涛 主 编 的 《 现 代 佛 教 学 术 丛 刊 》 第 90 册 《 佛 教 与 中 国 思 想 与 社 会 》 中 。 全 书 分 引 言 、 佛 教 原 始 制 度 的 简 介 、 禅 宗 丛 林 制 度 的 由 来 、 丛 林 制 度 、 丛 林 与 宗 法 社 会 、 丛 林 与 中 国 文 化 、 丛 林 与 帮 会 社 会 、 结 论 等 八 个 部 分 。 重 点 是 说 明 丛 林 制 度 在 中 国 佛 教 发 展 中 的 伟 大 作 用 、 丛 林 制 度 之 中 心 以 及 丛 林 制 度 的 衰 落 。

佛 教 传 入 中 国 后 , 经 过 四 五 百 年 的 蜕 变 , 被 中 国 文 化 融 合 , 受 到 中 国 民 情 社 会 风 俗 的 影 响 , 制 度 渐 渐 地 改 变 , 是 势 所 必 至 , 理 有 固 然 。 马 祖 百 丈 等 辈 , 都 是 气 度 雄 伟 、 智 慧 豁 达 之 士 , 具 有 命 世 的 才 华 , 担 当 立 地 成 佛 的 心 印 。 百 丈 毅 然 改 制 , 固 然 由 于 见 地 定 力 的 超 群 , 也 是 适 应 时 势 机 运 的 当 然 趋 势 。 丛 林 制 度 不 仅 对 禅 宗 , 而 且 对 整 个 中 国 佛 教 都 有 十 分 殊 胜 的 意 义 。 “ 站 在 我 们 千 秋 后 世 的 立 场 来 看 , 如 果 他 ( 百 丈 ) 当 时 不 毅 然 改 制 , 还 让 僧 众 们 保 持 印 度 原 来 的 乞 食 制 度 , 佛 教 岂 能 保 存 其 规 模 , 流 传 到 现 在 吗 ? ”

百 丈 创 立 丛 林 最 重 要 的 , 是 为 了 真 正 建 立 禅 宗 的 规 范 , 使 天 下 僧 众 有 个 安 身 立 命 、 专 志 修 行 的 所 在 。 因 而 , 当 时 百 丈 禅 师 所 注 意 的 重 心 , 确 实 重 在 流 传 到 今 世 的 禅 堂 。 禅 堂 是 禅 宗 丛 林 的 教 育 中 心 , 僧 众 的 常 课 , 便 是 真 参 实 证 , 老 实 修 行 本 分 下 事 。 禅 宗 虽 然 只 重 明 心 见 性 、 立 地 成 佛 的 顿 法 , 但 是 远 自 印 度 的 释 迦 牟 尼 , 以 及 传 来 中 国 后 , 从 古 至 今 , 没 有 哪 一 位 祖 师 和 禅 师 , 不 从 精 勤 禅 定 、 专 志 用 功 中 得 成 正 果 的 。 当 然 , 禅 宗 并 非 绝 对 不 讲 经 说 法 。 丛 林 的 住 持 和 尚 亦 时 而 在 法 堂 正 式 说 法 , 随 时 随 地 , 把 握 机 会 教 育 的 方 针 , 因 事 设 教 , 并 无 定 法 的 。 由 此 可 见 , 作 一 位 住 持 丛 林 的 大 和 尚 , 他 所 负 的 教 育 责 任 , 是 何 等 的 重 要 , 佛 经 所 谓 “ 荷 担 如 来 正 法 ” , 正 是 大 和 尚 们 的 责 任 所 在 。

然 而 , 元 明 以 后 , 所 谓 禅 寺 的 丛 林 , 渐 渐 已 走 了 样 , 同 时 其 他 各 宗 各 派 , 也 都 照 禅 宗 丛 林 的 规 矩 兴 起 丛 林 来 了 。 在 其 他 宗 派 的 丛 林 中 , 禅 堂 也 有 变 成 念 佛 堂 , 或 观 音 堂 等 , 所 谓 真 实 的 禅 堂 和 禅 师 们 , 已 如 凤 毛 麟 角 , 间 或 一 见 而 已 , 令 人 遥 想 高 风 , 实 在 有 不 胜 仰 止 之 叹 。 而 且 , 后 世 丛 林 大 都 反 视 禅 堂 为 附 庸 了 。 甚 矣 ! 禅 宗 的 衰 落 也 是 事 有 固 然 的 了 。 民 国 以 来 , 研 究 佛 学 的 风 气 , 应 运 而 兴 , 所 以 禅 门 丛 林 , 也 多 有 佛 学 院 的 成 立 。 禅 宗 一 变 再 变 , 已 经 变 成 了 禅 学 。 或 是 振 衰 革 弊 , 或 是 重 创 新 规 , 唯 有 翘 首 伫 候 于 将 来 的 贤 哲 了 。 虽 是 如 此 , 如 果 讲 到 一 个 真 善 美 的 社 会 风 规 , 恐 怕 只 有 求 之 于 丛 林 制 度 了 。 丛 林 制 度 它 能 普 及 流 传 , 不 外 四 个 原 因 :

第 一 , 因 为 出 家 了 的 僧 众 , 已 经 发 自 内 心 地 抑 弃 了 世 事 人 欲 的 情 感 牵 扰 , 虽 然 住 在 丛 林 里 , 过 的 是 集 团 生 活 , 又 是 绝 对 自 由 追 求 自 我 理 想 境 界 。

第 二 , 宗 教 的 信 仰 , 和 发 自 因 果 分 明 的 观 念 , 已 经 不 需 要 外 加 的 法 律 管 治 。

第 三 , 各 人 由 内 心 的 自 净 其 意 , 发 为 规 矩 , 便 是 最 高 自 治 的 原 理 。

第 四 , 维 持 生 命 生 活 的 经 济 制 度 , 早 已 做 到 福 利 的 要 求 , 所 以 他 们 只 要 管 自 己 的 身 心 修 养 , 其 余 的 一 切 都 可 以 放 下 了 。

可 见 , 这 个 完 美 的 丛 林 制 度 , 它 在 教 导 以 外 , 再 没 有 刑 责 可 行 , 假 使 没 有 最 高 道 德 作 为 依 持 , 要 想 求 其 安 然 垂 范 达 千 余 年 之 久 , 绝 对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 ( 宋 )

憨 山 中 兴 曹 溪 祖 庭 的 十 大 改 革 措 施
台 湾 佛 教 史 学 者 江 灿 腾 先 生 在 其 硕 士 论 文 《 晚 明 佛 教 丛 林 改 革 与 佛 教 诤 辩 之 研 究 》 ( 新 文 丰 出 版 公 司 , 1990 年 12 月 第 一 版 ) 的 第 二 篇 第 三 章 第 二 节 《 曹 溪 祖 庭 中 兴 及 其 周 边 问 题 》 中 , 首 先 指 出 曹 溪 “ 祖 庭 ” 在 晚 明 时 期 的 没 落 景 象 , 如 僧 俗 混 杂 、 寺 产 被 占 被 卖 等 等 , 这 些 恶 化 状 况 不 只 为 曹 溪 所 独 有 , 而 是 普 存 于 南 北 各 丛 林 中 。 这 一 没 落 现 象 乃 是 “ 积 弊 百 余 年 ” 的 结 果 。 因 此 , 要 从 事 大 改 革 , 即 等 于 要 对 抗 百 余 年 来 形 成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曹 溪 寺 产 的 一 些 既 得 利 益 者 , 其 任 务 的 艰 巨 可 想 而 知 。 明 末 高 僧 憨 山 德 清 要 中 兴 曹 溪 祖 庭 , 必 须 具 备 两 个 条 件 : 一 是 威 权 , 二 是 金 钱 。 本 节 第 四 部 分 详 细 说 明 了 德 清 如 何 运 用 其 智 慧 , 巧 于 应 酬 , 终 于 获 得 来 自 官 僚 体 系 和 太 监 的 威 权 和 经 济 协 助 , 从 而 能 展 开 曹 溪 中 兴 大 业 。

本 节 第 五 部 分 介 绍 了 曹 溪 祖 庭 中 兴 的 十 大 改 革 措 施 及 其 成 就 。 据 冯 昌 历 等 所 录 的 《 曹 溪 中 兴 录 》 , 可 以 知 道 德 清 的 中 兴 事 业 , 可 归 纳 为 十 大 项 : ( 一 ) 培 祖 龙 以 完 风 气 ; ( 二 ) 新 祖 庭 以 尊 瞻 仰 ; ( 三 ) 选 僧 行 以 养 人 才 ; ( 四 ) 驱 流 棍 以 洗 腥 秽 ; ( 五 ) 复 产 业 以 安 僧 众 ; ( 六 ) 严 斋 戒 以 励 清 修 ; ( 七 ) 清 租 课 以 裨 常 住 ; ( 八 ) 免 虚 粮 以 苏 赔 累 ; ( 九 ) 复 祖 山 以 杜 侵 占 ; ( 十 ) 开 禅 堂 以 固 根 本 。 在 这 十 大 项 中 , 真 正 关 于 人 才 培 育 和 有 关 戒 行 约 束 者 , 仅 第 三 、 六 、 十 这 三 项 , 其 余 的 或 为 寺 产 的 恢 复 , 如 第 五 、 七 、 八 、 九 , 或 为 环 境 整 顿 , 如 第 一 、 四 , 或 重 修 建 筑 , 如 第 二 , 都 正 好 对 应 丛 林 环 境 的 恶 化 和 经 济 问 题 的 严 重 性 。

以 上 的 改 革 成 就 , 都 是 针 对 曹 溪 祖 庭 的 禅 道 寥 落 而 提 出 的 有 效 措 施 。 他 不 但 能 排 除 百 年 积 弊 , 也 能 从 各 种 层 面 的 考 量 , 使 他 的 前 期 丰 富 经 验 , 至 此 有 了 实 践 的 机 会 。 而 他 的 眼 光 甚 具 前 瞻 性 , 即 连 三 百 年 后 , 虚 云 ( 1840 - 1959 ) 再 度 对 曹 溪 作 了 改 革 , 亦 处 处 地 遵 循 德 清 此 时 的 规 划 。 这 不 但 意 味 着 他 的 见 解 , 值 得 后 代 禅 师 的 参 考 , 也 显 示 了 他 的 确 精 于 丛 林 改 造 之 道 。 故 不 论 其 后 他 的 挫 折 如 何 , 此 一 成 就 即 值 得 肯 定 。 ( 宋 )

《 慨 古 录 》 点 校 本 发 表
湖 南 省 佛 教 协 会 主 办 的 《 正 法 眼 》 1996 年 第 2 期 和 第 3 期 , 连 续 刊 载 了 由 复 旦 大 学 王 雷 泉 先 生 点 校 的 明 代 曹 洞 宗 禅 僧 湛 然 圆 澄 所 撰 的 《 慨 古 录 》 一 书 。 点 校 者 1995 年 12 月 在 广 东 云 门 寺 为 中 国 佛 教 协 会 举 办 的 “ 第 三 期 全 国 寺 院 执 事 进 修 班 ” 讲 授 中 国 佛 教 史 专 题 时 , 曾 将 此 书 作 为 教 学 参 考 资 料 印 发 给 全 体 学 员 。

《 慨 古 录 》 , 一 卷 。 明 代 圆 澄 ( 署 名 为 “ 无 名 叟 ” ) 撰 于 万 历 三 十 五 年 ( 1607 ) , 通 行 本 现 收 于 《 ? 字 续 藏 》 第 一 一 四 册 。 作 者 不 愿 与 俗 世 同 流 合 污 , 兴 慨 古 之 叹 , 而 又 不 敢 署 上 真 名 , 表 现 了 作 者 对 当 时 堕 落 的 佛 教 界 及 畸 型 的 政 教 关 系 作 自 觉 反 省 而 又 心 存 顾 忌 的 矛 盾 心 理 。 书 首 揭 示 了 书 名 的 含 义 及 写 作 本 书 的 目 的 : “ 去 古 日 远 , 丛 林 之 规 扫 地 尽 矣 ! 佛 日 将 沉 , 僧 宝 殆 灭 , 吾 惧 三 武 之 祸 , 且 起 于 今 日 也 。 能 无 叹 乎 ! ” 用 今 昔 对 比 的 方 式 , 全 面 检 讨 了 丛 林 的 弊 端 及 对 治 之 道 。 本 书 可 分 作 历 数 丛 林 积 弊 、 政 府 宗 教 政 策 不 当 、 救 治 之 道 等 三 个 部 分 , 点 校 者 根 据 内 容 层 次 , 加 上 几 十 个 小 标 题 , 以 利 于 阅 读 。

首 先 , 佛 教 丛 林 存 在 的 积 弊 , 来 自 明 嘉 靖 朝 以 来 宗 教 政 策 的 不 当 。 嘉 靖 四 十 五 年 ( 1566 ) , 为 防 范 白 莲 教 泛 滥 , 又 怕 僧 众 复 杂 , 混 足 其 中 , 故 御 史 鲍 承 荫 奏 准 将 僧 尼 戒 坛 严 禁 , 不 许 说 法 , 管 制 游 方 等 。 圆 澄 认 为 : 官 方 不 分 青 红 皂 白 , 丛 林 众 满 百 余 , 辄 称 为 白 莲 教 之 流 而 一 例 禁 之 , 致 使 非 法 之 徒 得 以 乘 虚 惑 众 。 不 能 因 僧 人 中 有 不 肖 之 徒 而 否 定 整 个 僧 团 。 而 且 , 僧 品 的 芜 杂 “ 非 佛 之 教 不 善 , 而 国 家 设 教 未 尽 善 耳 ! ” 官 方 以 纳 银 代 替 考 试 度 僧 , 而 且 久 不 开 戒 坛 , 致 使 僧 品 拣 别 无 由 。

因 此 , 为 使 佛 法 久 住 于 世 , 圆 澄 提 出 定 官 制 、 择 住 持 、 考 试 度 、 制 游 行 等 四 条 救 治 时 弊 的 方 案 :

( 一 ) 定 官 制 。 明 太 祖 设 僧 官 时 , 中 央 最 高 的 左 右 善 世 , 不 过 正 六 品 , 隶 属 于 礼 部 , 僧 官 的 排 场 等 同 钦 天 监 , 但 僧 事 由 僧 官 掌 管 , 不 受 一 般 官 僚 管 辖 。 代 宗 景 泰 五 年 ( 1454 ) 因 度 牒 考 试 舞 弊 , 朝 廷 遣 给 事 中 、 御 史 、 礼 部 官 员 各 一 , 会 同 考 试 , 于 是 僧 官 制 度 受 制 于 儒 家 官 僚 。 僧 官 自 治 之 权 从 此 失 去 , 僧 官 和 住 持 人 选 不 是 靠 品 德 与 才 学 , 而 是 靠 钻 营 与 人 际 关 系 。 “ 致 使 真 正 高 贤 , 蔑 视 如 介 , 弃 而 勿 顾 。 不 肖 之 徒 , 或 上 银 请 纳 , 或 嘱 托 人 情 , 曾 何 知 节 义 廉 耻 ? ” 对 治 之 道 , 是 将 僧 录 司 制 为 客 司 , 考 选 有 道 德 者 主 持 , 不 受 府 县 俗 官 所 制 。

( 二 ) 择 住 持 。 认 为 住 持 本 为 道 德 之 任 , “ 今 也 不 然 , 才 德 一 无 所 有 , 道 学 有 所 未 闻 , 世 缘 颇 足 , 便 名 住 持 , 致 使 丛 林 衰 落 , 礼 义 绝 闻 。 更 兼 官 府 不 辨 清 白 , 动 辄 行 禁 , 使 真 道 者 退 身 不 就 , 而 不 肖 者 百 计 钻 谋 。 佛 法 愈 衰 , 丛 林 愈 薄 。 ” 对 治 之 道 , 是 尽 禁 一 切 无 名 住 持 、 私 创 庵 院 , 及 神 祠 男 女 共 处 之 流 。

( 三 ) 考 试 度 。 明 太 祖 将 佛 教 开 为 禅 教 和 瑜 伽 二 门 : 禅 门 受 戒 为 度 , 应 门 ( 以 应 赴 经 忏 佛 事 的 瑜 伽 僧 ) 以 纳 银 受 牒 为 度 。 自 嘉 靖 间 ( 时 在 1566 年 ) , 迄 今 五 十 年 , 不 开 戒 坛 , 从 而 使 禅 家 者 流 , 无 可 凭 据 , 散 漫 四 方 , 致 使 玉 石 同 焚 , 金 ? 莫 辨 。 对 治 之 道 , 是 恢 复 度 僧 制 度 , 以 取 代 今 之 禁 僧 政 策 。

( 四 ) 制 游 行 。 指 出 今 之 游 方 行 脚 , 以 焚 香 为 由 , 间 踏 州 县 , 访 探 名 山 , 去 古 实 远 。 应 由 僧 官 与 丛 林 双 重 管 理 远 游 僧 , “ 如 此 则 负 罪 逃 匿 者 , 莫 之 能 混 。 ”

书 中 用 大 量 篇 幅 历 数 明 代 丛 林 中 存 在 的 弊 端 。 叹 道 : “ 丛 林 之 规 扫 地 尽 矣 ! ” 并 指 出 王 室 寺 院 用 童 子 “ 替 修 ” , 以 及 太 后 干 预 僧 团 事 务 之 不 当 。 同 时 揭 露 寺 产 被 占 , 僧 人 被 辱 , 官 方 未 善 尽 保 护 之 责 , 且 违 规 课 税 、 勒 索 , 势 豪 与 官 府 对 佛 门 的 双 重 压 迫 , 使 出 家 人 “ 祈 晴 请 雨 , 集 仪 拜 牌 , 迎 官 接 府 , 反 增 其 累 ! ” 既 然 僧 人 已 不 能 从 政 府 得 到 出 家 所 应 享 有 的 权 益 , 那 么 不 交 纳 度 牒 银 , 也 就 是 很 自 然 的 了 。 作 者 于 书 末 指 出 : “ 高 皇 帝 之 《 钦 录 》 犹 在 , 高 皇 帝 之 圣 旨 绝 不 之 行 , 既 无 利 于 僧 , 而 僧 不 肯 纳 牒 者 , 毋 怪 其 然 也 ! ”

此 书 对 明 代 宗 教 政 策 、 社 会 风 尚 、 寺 院 生 活 和 僧 人 状 态 , 提 供 了 比 较 详 尽 的 社 会 史 资 料 , 对 于 当 前 兴 利 除 弊 , 加 强 佛 教 组 织 建 设 , 提 供 了 一 面 历 史 的 镜 子 。
http://www.buddhism.com.cn/dzqk/fayin/dharma/9701/g9701f08.htm

丛林:丛生的树木
丛生 :草木聚集在一起生长

丛林是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