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追尾事故,请帮助我解答(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9:03:36
前天我哥跟我妈驾驶着我家的一辆银白色的吉利轿车,我哥和车辆各种行车和保险手续齐全,(正向)行使途中,前方遇突发情况(一骑着自行车的人突然从路侧径直横跨马路),我哥迅速采取制动措施,后方一两轮摩托车驾驶者因与我车没有保持车距而撞上我车后部,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轻度损坏,摩托车驾驶人受两处皮外伤(有医院诊断证明),当时没有报警,以为这都是小伤,协商解决就行了,结果对方住院治疗(摩托车驾驶人驾驶证正在办理中属无证驾驶),请问:我哥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我的经验,你哥哥对摩托车应该没什么责任.反而摩托车应该负责.不过,这还需要交通警认定.这样的话,你哥哥不必承担责任,如果对方找,你让对方起诉好了.

追尾原则上后车承担责任
但是也要看具体情况 比如前车采取措施是否得当等

正常行驶中的追尾事故都是后车负全责,况且该驾驶员属于无照驾驶。
由于当时没有报案,交警没有记录,因此你哥现在的任务是取证。因为如果上了法庭原告的描述很可能与事实相违背,从而对你哥不利,而你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他在说谎,那么你哥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当时没有报警,以为这都是小伤,协商解决就行了,结果对方住院治疗”
关键在于这里的“以为是小伤”是谁以为的:
如果是你哥和你妈以为的,那你要付主要责任,理由是肇事方没有及时送对方治疗;
如果是摩托车驾驶方以为的或者你们共同认定的,那么你哥和你妈的应该负的责任微乎其微。

真笨 报案去啊 专家做的解答那么好我说什么多多余了吧

要从(摩托车驾驶人驾驶证正在办理中属无证驾驶)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