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手机桌面一键整理:法律方面的简单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10:56:35
一、某研究所在运输放射性铅盒时,路途中一只放射性的铅盒从车上掉下来,八岁的小明捡到后取出其中的放射性物质玩耍,结果因为吸收放射性物质而得病,吴明的医疗费和其他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二、甲乙两家各有小院,隔墙而居,院墙高两米,一天,甲家夫妇务农,将两岁的孩子丙锁在院子里玩耍。不巧,乙家的一只公鸡飞院墙,将丙的眼睛琢上,甲家为此出医疗费近万元。对甲家所受的损失应如何承担?
答案为一、某研究所 二、应主要由甲家承担,乙家给与适当补偿!
为什么会这样不同的结果呢?
亲爱的网友!能附上相应的法律条款么!不胜感激!

一,某研究所承担责任,依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为放射性污染物一般人不会认识到它的危险性,叫他们承担的认识风险能力,不切实际;某研究所既然知道放射性物质的危险性,就更要妥善保护,因过失丢失,就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 、高压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动物伤人责任中,我国法律规定采取过错原则,即谁过错谁承担责任,甲家夫妇务农,将两岁的孩子丙锁在院子里玩耍,未尽到监护责任,因承担责任,但乙家的一只公鸡飞院墙,将丙的眼睛琢上,乙家也有过错,但谁要承担主要责任的话,我和答案有异议,我认为乙承担主要责任,家承担次要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找一下历年真题解析就有的.是比较早的题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