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壁纸的便签在哪里:关于工伤赔偿的有关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6:50:23
1 大腿左股骨粗隆间骨折,手术后打了3根钢钉,要做两次手术,现已做完第一次手术,在家养伤,还要做第二次手术。
2 伤者是安徽人,在国营企业做电焊工,为临时合同工。
3 厂里已买过工伤保险,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询问专业人士:
1 能鉴定工伤几级,分别有什么待遇?
2 工伤期间的工资、护理费具体应该怎么给。
3 一次性伤残补助应该给多少?
4 一次性就业补助给多少?
5 如果现在还想呆在原公司干活的话,那么离职的时候是否还会给一次性就业补助?
6 工伤期间的最低工资应该是什么标准。
7 还能争取到什么权益?

可先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认定后,只要你与企业是事实劳动关系的不论你是临时工还是合同工同样受到同等的工伤待遇.工伤其间的工资是以受伤前12个月月平均工伤基数计发的.

首先应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为工伤,再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