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长隆动物园官网:大家帮帮忙,关于改名的问题!!!救救急!谢谢大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4:00:19
我今年17岁,还未办理身份证。
最近我去当地派出所申请改名,但工作人员告诉我,我已经有过一次改名记录(也就是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无法再次改名了,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们有规定,居民只能改一次名字。”
我想问一下,中国法律是否有过这样的规定,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她还执意不同意我申请改名,她这样是否侵犯我的姓名权?
问题补充:如果她执意不同意我申请改名,我是否可以对她提起诉讼?如果可以,那么胜诉的可能性是多少?

一,我国法律仅这样规定,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公安机关的内部规定是与法律是冲突的,因此无效。

二,如果她执意不同意你申请改名,你可以先找她领导,她领导不同意,向她所的上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一起行政诉讼,胜诉问题不大,就是感觉小题大做,最好协商沟通解决。

没有规定说只能够改一次名字。你可以起诉,但不是起诉该工作人员,而是起诉该公安机关。或者你可以先申请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复议,看他们作出的答复,如果是维持原样的话,再起诉也不迟。
顺便说一声,她这样做不算侵犯你的姓名权,你们之间的是行政管理方面的纠纷,不是民事纠纷,所以不涉及侵犯姓名权的问题。不过行政复议及诉讼是比较麻烦的事情,你得先做好心理准备。不过你还未满18周岁,最好由你父母作为你的监护人为你改名字,自己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去改名字,这是不允许的。但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去起诉。

没有规定只能改一次名字
改名字是公民的自由
不算侵犯姓名权,姓名权是民法的权利
此类案件属于行政案件

告他!!
告他!!

没有这个规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