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汉到丽江怎么去:请教有关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偿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6:41:04
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时,由本人凭《劳动手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生育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到原单位参加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偿,补偿标准为:顺产的补偿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3600元;流产的补偿400元。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按有关政策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由男方所在单位凭其结婚证(或户口簿)、《生育证》、男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女方按政策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待遇。补偿标准:顺产的补偿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1800元;流产的补偿200元。
那么如果是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所有的只要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是否全全可以补偿那????????
怎么没人回应啊?我很急的啊,麻烦知道的给俺一点提示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