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君主御臣之道:在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合资公司时,股东能否以其拥有的专利技术一般许可的评估作价作为注册资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2:55:51
对出资的规定是:“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最新《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或者所认购的股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因此,以专利技术一般许可使用权作价作为注册资本与上述规定不符。

可以,但是你的货币出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晕,这个是问题还是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