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狼进阶造型:一个中级会计问题请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20:11:03
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80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A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请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并帮忙讲解。

A企业
收回后用于连续加工的,发出物质时
借:委托加工物质 100000
贷:材料 100000
交纳税金及加工费
借:应交税金-消费税 20000(=(80000+100000)/1-10%)
应交税金-进项税 13600(=80000*17%)
委托加工物质 80000
贷:银行存款 113600
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1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质 180000
直接用与销售的
发出物质时
借:委托加工物质 100000
贷:材料 100000
交纳税金及付加工费时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13600(=80000*17%)
委托加工物质 100000(=80000+20000消)
贷:银行存款 113600
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2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质 200000

B企业
收到货物时
只做笔记录,不做对应科目,放在备查本中
收到加工费时
借:银行存款 11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应交税金消费税 20000
应交税金-销项税 13600

上家说的我有一点疑问,如果你把他做到存货里,资产负债表不是要反应吗,我赞成只做备查

对于A企业,如果访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委托加工阶段所纳消费税可以抵扣,如果收回后,直接销售,则计入加工物资成本,不能抵扣。
以下分别说明:
A企业:发出物资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0
贷:原材料100000
支付加工费用:
借:委托加工物资80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13600
贷:银存93600
该货物应纳消费税额=原材料费用+加工费用(不含增值税)/1-消费税税率
所以应交税额为:180000/0.9=2000元,如果收回直接销售,则计入成本:
借:库存商品2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000;
如果收回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
借:库存商品1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0;
其向B企业支付的消费税款:(B企业只是代收消费税,而且B企业本身不交消费税,只是在收取加工费时要交增值税(销项)。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000
贷:银存2000。
B企业:账务处理:
收到委托方A企业发来物资:
借:原材料100000
贷:受托加工物资100000
收取加工费用时:借:银存936000
贷:受托加工物资80000
应交增值税(销项)13600
代收A企业应交消费税:
借:银存2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000
上交消费税时:同上分录相反。
发出加工物资给A企业,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借:受托加工物资1800000
贷:原材料100000
主营业务收入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