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小吃:赔偿起诉的时效期限有多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04:55:03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还有些诉讼时效为3年以上的,如因环境污染赔偿提起的诉讼时效为3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的诉讼或仲裁时效为4年。

楼上答复准确,关于"出售不合格商品要声明"是指处理品或次品,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只要向消费者说明,是可以出售的.

如果是身体受到伤害,一年。还有拒交延交租金的,出售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都是一年。
如果其他侵害,2年。
超过了就消灭胜诉权。
但我不太明白“出售不合格商品未声明”这个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出售不合格商品要声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