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动画制作软件:谁知道剐刑多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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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剐刑多少刀? 由谁定的?

简单说凌迟就是用锋利的小刀把犯人的肉一块块每天割多少分成数天割下来,一般只对谋逆犯实行,非常痛苦。绞刑就是用绳子勒死或吊死(上吊)。斩刑最普通,分砍头和腰斩.砍头就是用刀砍下犯人的头,腰斩就是拦腰斩断。
具体介绍如下: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残酷的刑罚。“凌迟”主要是针对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设置的。也就是说,“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让那些声称“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的好汉,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种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罚是“斩首”,五代才开始在刑法之外增设了“凌迟”的条款,元朝开始把“凌迟”作为正式条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随着封建社会的结束,“凌迟”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随之被废除了。

“凌迟”一词见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本义是指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把“凌迟”一词借用来作一种刑罚的名称,是“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这一刑法始于五代。“凌迟”是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见于《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沈家本先生说“凌迟之刑始见於此,古无有也。”(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刑的记载。《宋史·刑法志》介绍:“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市井骂人“小挨刀的”“干刀万剐”的说法是有所据的。官修的史书不便把这种酷刑的手段说得太详细。明人王明德就说得比较清楚了:“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传有八刀之说,先头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枭首。皆刽子手师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师与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国家未明定制度,未详其故。”(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八刀凌迟不能算作寸磔,凌迟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说法无明文,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据记载明正德五年(1510)大太监刘瑾伏诛,以凌迟处死,“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先十刀一歇一喝。头一日该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开刀……凌迟三天刑毕。”

明末崇祯年间郑鄤被凌迟处死,时人记下了当时的场面“黎明脔割之旨乃下。行刑之役具提一筐,筐内均藏铁钩利刃,时出刃钩颖以沙石磨利之。埊阳(即郑曼)坐于南牌楼下,科头跷足,对一童子嘱咐家事絮絮不已。鼎沸之中忽闻宣读圣旨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百人群而和之如雷震然,人皆股栗。炮声响后,人拥挤之极,原无所见,下刀之始不知若何。但见有丫之木指大绳勒其中,一人高距其后伸手取肝肺两事置之丫颠。忽又将绳引下,聚而割之如娟。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风云电走,云以刀数据报大内。”

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清嘉庆八年(1803)亦有一人因“大逆”遭凌迟处死。是年二月二十日清仁宗颙琰从圆明园回宫进神武门。此时一人从神武门西侧俗称“黑老呱殿”之后冲出欲刺嘉庆。此人被捕后审不出所以然来,只知名叫成德是一杂役。因其罪恶滔天,定凌迟处死,同时被杀的有他两个十来岁的孩子。成德凌迟处死应在菜市口,据云成德被凌迟过程中到后来“血尽但流黄水而已”,“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剐到一半成德对刽子手说:“快些”,刽子手回答他“上让你多受些罪”,“遂闭目不复言”。凌迟后还要枭首陈尸示众,以警效尤。菜市口西鹤年堂一带就是刑杀之地,沿途冥衣铺、棺材铺独多,为此地是杀人场也。凌迟从辽代开始定为正式刑罚,一直沿袭到清末。直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沈家本奏请,颁布《大清现行律例》后才下令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具改斩决”。凌迟等酷刑被废除,死刑仍分绞、斩两种,而且各种名目的酷刑并没有禁绝。酷刑是随着封建统治的倒台而废除,随着封建意识的消亡才会绝种的。

绞刑分三大类:第一种是让犯人爬上椅、桌、火车、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与直角形支架或树枝相连的绳子,然后抽掉支撑物使其悬空。这种方法最通俗,也是历史上广泛采用的,犯人死得缓慢,也很痛苦。第二种是将活套套住犯人,把绳子穿过滑轮或滑槽,然后使劲拉绳将犯人从地面吊起。犯人实际是被勒死的,美国的“三K党”处私刑时偏好这种方法;中东的伊斯兰国家的公开绞刑也是这般执行的。再一种是经英国人改进后被认为是比较人道的,但需要一些设施:一个固定在某高度的脚手架、一块可抽动的木板。执行时一抽板,犯人的身体便落下,一般说来他的颈椎就断裂了,结果导致窒息和脑部贫血,顶多几分钟犯人便鸣呼哀哉!
但即使是这种较完美的绞刑也有不尽人意之处,1927年,两名英国死囚处刑完毕后被从刑架上解下,十五分钟后,他们重新开始呼吸,只得赶快又挂上去,加吊三十分钟,后来人们发现,要使颈椎快速折断,犯人的体重和吊绳的长度之间的比例很关键。于是,刽子手们手上就有了一张数据索引表,例如一个80公斤重的人,最好是从2.4米处落下,体重每增加3公斤,绳子应减短5厘米……

斩刑- -

砍头。砍头是中国最经典的处决方式,甚至可作为死刑的代名词。一下砍掉人最重要的器官,可以叫人当场致命,保险,快捷,还可以把头示众。正规的叫法是"斩",严颜被张飞俘虏后说:"剁头便剁头。"反正也是这意思。上古时代,斩的刑具往往是斧,那是因为青铜毕竟软些,不够锋利,得做成斧,砍下去才有力度。铁器普及后,刀渐渐在斩刑中唱起了主角,不过刀虽然锋利,却也容易磨损,用起来更需要技巧,一些职业祖传的刽子手也应运而生。所谓技巧,就是要瞄准犯人颈部的脊椎骨空隙,一刀下去,身首分离,要是砍得不准,就不一定一下子砍断,砍得半死的犯人挣扎呼号,场面自然显得尴尬,有时围观的人群会嘲笑刽子手的。有一种传说,讲清代要求对官位较高的犯人用钝刀,让其多受痛苦,那是不确切的。

历史上谁最早被砍头,恐怕无法考证了,被砍头的知名历史人物,也枚不胜举,《聊斋》里讲到一个即将砍头的犯人,听说某刽子手的刀特别锋利,千方百计要由他来执行,一刀下去,人头飞起,在空中还喝彩道:"好快刀!"话又说回来,身首分离,没有了呼吸器官,光一颗人头是没法说话,蒲松龄的《聊斋》本是讲些狐仙鬼怪故事,做不得数的。但真正行刑时,有时因为人的神经还有反应,飞出去的人头把某个看客一口咬住的事也有发生,挨上这种事,那就自认晦气吧。进入清朝之后,男人留了辫子,给行刑带来了方便,那时一般让犯人跪下,一人按住他身体,一人揪着辫子使劲拉,尽可能使犯人的脖子伸长,方便刽子手执行。另外,一名侵华日军士兵记载说,他们在无数次杀头后发现,原来跪着的死囚在被斩下脑袋的一瞬间,两脚自然伸直,身体会向前跳跃,所以他们故意让被杀的人面向河流,好让他们"自己跳下去"。

斩刑中还有一类,那是腰斩,反正也是切断主要器官使人丧命,比较起来,腰斩死得慢一些,更痛苦一些。传说清朝有一知识分子被处以腰斩,临死前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写了十三个"惨"字,写到最后,字已难以辨认。有人说那是金圣叹,甚至说那是他腰斩《水浒传》的报应,但金贪叹临刑前又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于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他是给砍头而不是腰斩的。

除了刀、斧可以使用在斩刑中,铡刀也是很顺手的工具,不仅刃利背厚,不易磨损,而且对技术要求比较低,可古代除了包龙图那著名的三口铡刀,很少有这样的记载和传闻,想必是铡刀操作起来太简单,又没有人头飞起的轰动效应,在讲究艺术和唯美的古代官员和观众看来,既是很不过瘾的,也难体现杀一儆百的宗旨。

死刑进入工业化时代,出现了断头台,那是法国人的发明,也成为法国的一个象征,尽管其他国家也有采用。我上大学时,碰到一个法国电影周,一场电影夜市看了四部法国片,结果其中三部出现了断头台,一部是反映大革命的,一部是讲拿破仑的,还有一部干脆片名就叫《走向断头台》。一个通宵看下来,回到宿舍看着门框也象断头台。不过话说回来,法国人发明断头台,一个目的是让人死得不那么痛苦,另一个目的是普及斩刑,因为法国在君主专制时代,只有贵族犯了死罪才可以享受斩首的待遇,而平民百姓只能绞死,现在不分贵贱都是上断头台,也是平等精神的一种体现。后来,断头台同三色旗、马赛曲一起,成了法国大革命的象征,路易十六及皇后、丹东、夏洛蒂、罗兰夫人,一个个走上短头台,一度主张废除死刑的罗伯斯庇尔,在他执政的四十七天里,有1373颗脑袋"象瓦片一样落下",在这四十七天结束后不久,他也加入了走上断头台的行列。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於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剖、剐、寸磔等,俗语谓「千刀万剐」。

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远远超过前代(120刀)。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记刘瑾被剐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枭首。执行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於尚书刘先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郑□受此酷刑却使人惋惜。郑□,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崇祯初年,由於党派之争,郑□被卷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最后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圣旨下达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故,当天早晨就有人在东牌楼旁搭起棚子,供监斩官等人就坐,棚前竖起一根上边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利刃。刽子手们,取出利刃,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刑官带校尉、人役等押著郑□来到刑场。郑□停放在南牌楼下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穿鞋袜,正向一名书童嘱咐家中后事。围观的群众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都爬满了人。

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仍未到,须稍停片刻,正说著,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向这边来了。就位后,他高声宣读皇帝圣旨,由於人声嘈杂,念些什麽,人们听不清,只听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只听得三声炮响后开始行刑。人群骚动,由於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粗木杆上垂下一条绳子,绳子的另一端吊起鲜血淋漓的肺和肝,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儿,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郑□已被砍下脑袋,悬挂示众。按著,又把郑□的躯体也挂起来,使它的胸贴著木杆,背朝众人,只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却没有割掉,就像刺□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著快马向东飞驰,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刽子手把尸体取下,把肉一条条地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人肉是做为配制疮疖药的原料。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压力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这种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逐渐被斩首代替了。

不是经常说千刀万剐,那自然是一千刀了,但肯定不到一千刀,人一定都死了。

还没剐完就死了,谁知道多少刀

呵呵,楼上的好清楚啊……莫非……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