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墙角电脑桌:问一个关于投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1:03:35
一处商业地段,由于经营不善不得不停止营业,它的产权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散户,一部分是一个大户,都与银行建立了借贷关系,现在那个大户还不了他的那部分贷款,银行说散户必须帮那个大户交清应交的那部分贷款才能保存产权,否则予以收回拍卖,合理吗?
补充一下,散户是通过那个大户(就一个人)和银行建立了贷款关系,而那个大户又是通过市政单位担保才贷款成功,而一处柜台的经营权归大户,产权归散户,合同上规定各交一部分贷款。

我很晕。

大户还不了款,找他的担保人,如果是连带担保人,可要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