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沙发到电视的距离:合同有效期的意义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6:00:10
购销合同中的合同有效期与合同标的的质保期是否会有冲突,例如合同有效期为1个月,而合同标底的质保期限为1年,过了1个月的合同有效期后是否意味着不在质保范围了呢?
如果是传真生效的合同,过了合同有效期,对方才将合同签章后传回,是否意味着合同无效?

如果不是长期供货的合同而只是供一批货就完了的话,根本没有必要约定有效期。你约定“卖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月内交货”就行了。
但如果真的这样约定了,我建议你们再签一个补充合同(签订的日期应该在原合同的日期之后),约定质保期为一年。

合同的有效期和质保期是两个概念,合同过了有效期质保责任仍然存在。
视为新合同。

如果是传真生效的合同,过了合同有效期,对方才将合同签章后传回,如果你们其中的一放履行了该合同的义务,该合同属于新合同,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