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t ssid change:中外合资企业的福利费不用计提吗?那应该怎么做帐呢,具体什么科目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15:13:01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二十一、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是否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01]62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从原“应付工资”科目转入的属于应付中方职工的退休养老等项基金、保险福利费和国家的各项补贴、原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及其使用, 并应当设置“从费用中提取的福利费”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两个明细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除为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和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外,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也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应付福利费——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科目的余额及以后年度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应按法律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

  由上可以得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也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外资、中外合资企业的福利费,不需要计提,在发生的时候按实际发生数字列支,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单独设立福利费二级科目。

管理费用下设福利费,福利费是非生产经营费用,比如节假日发放2W元购买的物品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2W
贷:现金/银存 2W

根据国税函[1999]70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从费用中计提福利费,企业当年发生的福利费在当期损益中据实列支。如果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超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金额,在纳税时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不超过税法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