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公寓:福建霞浦高中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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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普通高中会考

一、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1 、凡具有初中学历并愿意参加高中会考的非普通高中在校生均可报名(以下称社会考生)。
2 、由考生所在县(市、区)会考办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工作。报名时间与普高在校生同步进行,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 ( 或户口薄 ) 及初中毕业证明报名,报名时缴交 4 张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
二、考籍建档
需要参加社会化考试的考生,首次报考时,办妥报名手续,即取得考籍,第二次及其后报名时凭《考试证》报名。
1 、考生报名号编排办法:县(市、区)会考办为首次报考考生编排考生报名号并填造有关报名登记表。
考生报名号由九位数字组成,包含的信息为(从左往右数):
第1至第2位——考生首次报考年份;例如 2000 年四月首次报考的考生,则用“ 00 ”表示;
第3至第4位——考生所在县(市、区)代号(与目前在校生通用的代号相同);
第5至第6位——社会考生标识,用 98 表示(如考生数超过千人,则 用97、96 表示);
第7至第9位——考生顺序号,由 001 号起始。
例如福州鼓楼区 2000 年 4 月共有 1200 人报名,报名号编排为: 000198001 —— 000198999 、 000197001 —— 000197201 。
2 、考生取得报名号后,即可填涂考生报名信息卡,通过填涂信息卡建立计算机考生基本档案。信息卡内容含:考生报名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首次报考科目、报考时间(如暂未办理身份证,户口簿上亦无身份证号码,可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 、报考五年后仍有部份科目不合格的考生要求继续报考时应重新建档,并进行文化课和考查科目的重新考试。
三、考生报考工作
1 、各县(市、区)会考办查验考生是否建档,考生填写《福建省社会化会考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县(市、区)、设区市会考办各存档一份;会考办填写《福建省社会化会考考生花名册》一式三份按要求逐级上报;发放考生考试材料(考生手册、规范板、铅笔),同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会考办领取《考试证》、考试通知单。
2 、各设区市会考办汇总所辖县(市、区)报名材料后制作考生《考试证》。
四、报考科目和考场编排
1 、社会考生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英语
考查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2 、社会考生每次考试可选报多门文化课,每年两次考试时间、科目设置见省会考办年度工作日程安排。
3 、考场编排
各设区市会考办根据各县(市、区)会考办报送的《福建省社会化会考考生花名册》,独立建立社会化会考考生数据库,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分别设置考场,考生准考证号码实行单人单科单号进行随机编排,准考号设置的首位号为考试年份的末尾数。
五、考查科目管理办法
1 、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以各县(市、区)会考办、中教股和指定的达标中学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查科目测试领导小组,以便加强协调、指导。各设区市会考办应加强巡视工作。
2 、指定的达标中学考前要确定各学科实验考查内容、培训时数,并根据考生需要组织报名并进行培训。培训时间可安排在假期或双休日。
3 、指定的达标中学要负责通知会考考生在规定时间里参加考查科目的测试。测试的内容和方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相同,并将测试后的成绩造册逐级上报。
六、考生查分
考生在接到考试成绩通知单两周内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向所在各县(市、区)会考办提出申请,填报《福建省高中会考成绩查询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各县(市、区)会考办公章后,直接寄达省会考办考试科(地址:福州鼓屏路 162 号,邮编: 350003 )
七、违纪处理
社会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舞弊者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会考考试违纪和舞弊考生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考籍管理
社会考生的考籍由县、市、省会考办三级管理。
县级会考办:负责考生报名(初次报名的同时建立考籍档案);接受考生考籍变更申请并上报市会考办审批;发放考生成绩通知单、验印并颁发考生会考合格证书;其他考籍档案管理的工作。
市级会考办:考生考籍与成绩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含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考籍数据库建立、考籍变更审核与处理);考后成绩归档及成绩通知;《会考合格证书》打印与发放;其他考籍档案管理以及省县两级中介连接工作。
省会考办:在市会考办建立考籍档案的基础上,完成全省考籍计算机建档工作;记载考生考试期间的奖励与处分;合成考生考试成绩与考籍,向市办提供完整的成绩数据库;省内社会化考试考籍与成绩管理指导性工作。
社会考生从第一次报考到此后有效时限的 5 年之内,如因住址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在新考区参加考试的,经两地的市级会考办审批同意后,可凭原考试证和身份证报考,考生成绩通知报考县区会考办。
九、成绩与证书管理
考生文化科目的考试成绩报告分为原始分和等第,等第划分办法与普通高中在校生同(含 A 、 B 、 C 、 D 四个等级)。每次考试后省会考办向设区市会考办提供成绩数据库,设区市会考办负责打印考生成绩名册与考生成绩通知单,成绩名册一式四份,含科目原始分与等第,设区市、县(市、区)会考办和基教科(处、股)各存档一份;根据考生身份证号码打印的考生成绩通知单含该生已考的所有科目的成绩(即第二次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含第一、二次的成绩,以此类推),由考生每次考试四周后自行到报考县(市、区)的会考办领取。
考生文化课会考均合格后,由市会考办打印考生《普通高中会考合格证书》,县(市、区)会考办验印后发给考生。
考生文化课会考均合格并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合格者,发给福建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教育厅另行统一印制,各设区市教委(教育局)中教科(处)根据省会考办提供的《考生成绩总册》负责验印,由省教育厅指定委托负责考查科目的达标中学负责颁发。
十、具体收费标准按省物委、省财政厅批文执行。
十一、本办法由省会考办负责解释。

附件:

福建省高中会考社会化考试考查科目考点校名单

福州:
福州二中、福州屏东中学、福州四中、福州高级中学
福州师大二附中、闽侯二中、闽清一中、福清侨中、永泰一中
长乐一中、平潭一中、 连江一中、罗源一中
莆田:
莆田四中、莆田五中、莆田六中、仙游侨中、笏石中学
泉州:
泉州九中、晋江一中、惠安三中、南安鹏峰中学、安溪六中
永春侨中、德化一中、石光中学、肖厝二中
厦门:
厦门侨中、厦门集美中学、同安一中
漳州:
漳州三中、龙海一中、长泰一中、漳浦一中、华安一中、东山一中
云霄一中、平和一中、诏安一中、南靖一中
龙岩:
龙岩二中、永定侨育中学、上杭二中、武平一中、长汀二中
连城一中、 漳平一中
三明:
尤溪一中、沙县一中、将乐一中、泰宁一中、建宁一中、宁化一中
清流一中、明溪一中、永安一中、大田一中、三明一中
南平:
建阳一中、建瓯三中、南平三中、顺昌二中、邵武一中、 武夷山一中
浦城一中、松溪一中、政和一中、光泽一中
宁德:
福安一中、福鼎一中、霞浦一中、宁德一中、寿宁一中、周宁一中
屏南一中、古田一中、柘荣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