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v转换精灵7.6注册码:航运高手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1 15:48:45
某轮,TC给一个租家,因为发生火灾(已及时的宣布共损),租家声明停租(也就是拒付租金),然后在30天后宣布退租(解除合同了,因为原来合同里有规定),在原来的租船合同中,租家每月要给船东一定数量的通讯费,就是船上通导设备的通讯费,这虽然是写在租船合同当中,但是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租金,租家在这30天当中也没支付这笔费用,那么在这30天当中的通讯费能不能列为共损??

不能列为共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