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果猕猴桃是一种水果:实行党风廉证建设责任制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5:53:22

”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职责相符,责任到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职责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结合县教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着眼防范、立足教育的原则;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严肃执纪、违纪必纠的原则。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股室和直属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责权明确,奖惩严明,定期检查,常抓不懈。
二、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特成立教育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权限及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研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年终进行总结,并向上级汇报。
2、坚持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公务员廉洁从政意识,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模范遵守公务员道德规范,努力为基层和广大教职工服务。
4、履行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教育局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5、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教育并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做到每半年对分管的股室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检查或听取汇报。
6、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7、领导并支持相关股室、单位履行职责。每半年听取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题汇报,分析研究本局及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信访投诉、查办案件、行风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四、局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县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提出本局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对本局和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负责违纪案件查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负责对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负责推行政(校)务公开、对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的执法监察和有关专项清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负责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负责上级纪委责成办理和协调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廉政自律规定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2、每年应专题研究和分析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和纠正消极腐败现象发生。
3、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年底应向县教育局作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协助纪检监察室调查处理本部门本单位的违纪案件。
六、局机关各股室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1、局机关党组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党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督促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配合有关部门对局机关直属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协助局领导做好会议准备和文件的拟稿、核稿、印制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的精神,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活动,综合协调、组织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安排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等方面的一些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业务招待费列支规定、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卫生管理等。 3、政工股负责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负责规范人事管理,按组织程序选拔干部、任前公示,依规办理职评、年度考核、教师档案人事管理、招聘毕业生、工资晋级等工作。
4、计财股认真执行教育经费使用、基建工程及大宗物品采购的有关法规并规范管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年度收支预算,并按预算执行,做到收支平衡,票据合法规范,支出合理,教师工资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建立完整会计账簿,档案资料齐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中小学收费。负责规范教育系统的统计工作及计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中心校、普直高中、乡镇直中学、县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5、普教股负责规范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和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建好学籍管理资料,按规定组织招生,及时办理录取、异动手续。按国家规定抓好入学率和巩固率,客观、公正搞好小学抽考、中考综合评价和中高考质量评价结算。会同有关股室负责查处乱办班、加重学生负担等违背基础教育管理的行为,负责调查和处置学校安全等突发性事件,并配合有关股室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
6、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股负责规范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调查和处理职成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有关违纪违法行为。
七、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系统党风、政风、行风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工作,并对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学校和教育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局年度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作为干部评价、选拔、任用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八、对局管领导干部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应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规定,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需追究纪律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由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