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8号线到中山哪里:继承问题律师请你救救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2 09:51:17
问题是这样的:我`妈妈`奶奶现在住的房子是奶奶的两个儿子起的(我爸和我爸的哥哥),现在他们都去世了,临死之前没交代过房子继承人,还有我妈和我爸结婚以来,奶奶都是我妈妈照顾的,直到现在已经几十年了,而他的大媳妇和我爸的哥哥结婚到现在没照顾过她,因为他在香港,没回过大陆见她的,我爸死了之后,家庭关系就不太好如果到了纠纷继承问题房子该属于哪几个人平分,还是属于谁,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真的好烦.因为结婚之前奶奶暗暗边的人都不喜欢我妈妈,而且家里的环境是困难户,恳求你们帮忙,谢谢

[律师救救我吧];你好!
1.你所说的问题,在继承法上属于法定继承。你爸和你爸的哥哥死亡后遗留的财产,按继承法的规定,如果他们在世时没有立下遗嘱将财产作处理,也没有和其他公民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那么遗留的属于他们生前个人合法的财产则由他们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2.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你爸和你爸的哥哥死亡后遗留的财产应该由他们现在在世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分别继承。
3.关于如何分配。本案的遗产在民法理论上属于特定物、不可分物,不能直接进行分割处理。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按房屋的间数进行分配达成协议的话,可以折价处理。
3.需要指出的是,该房屋是你爸和你爸的哥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他们配偶的财产份额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出于人道主义,应该是属于你妈妈和你的!
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说!
不管是谁建的,得先看房产所有权证的写的是谁的名字!
然后再按法定继承!

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走,配偶\父母\子女具有法定继承权,可以按份均分.

都属于第一继承人 应该平分 我觉得应该分给你和你妈妈 同情你 但法律不外呼人情 唉 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