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叔丁基过氧化物价格: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11:07:22
请教律师:
兄弟三人,父亲已去世,母亲患精神分裂症;二儿子为母亲的监护人。有老房产一座,产权人是父亲(无遗嘱)。
请教律师,二儿子现在能提出将房产按法定立即进行分割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谢谢!

只能分割父亲的合法财产

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因为父亲的去世可以直接发生遗产的继承,这不以母亲的去世为要件。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亲无遗嘱,按法律规定分配。
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母亲可作为配偶分得一半财产,其剩余的一半财产由母亲与两个儿子平均分配,母亲因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分得财产由其代理人二儿子代管。

当然可以,没有遗嘱不按法定分割还能按什么分割?!

至于母亲的财产,几位兄弟应该好好考虑并商量一下怎么安排和处理,以免将来争议。

任何一个继承人都有权要求开始继承。

房屋原为夫妻共有财产,父亲去世后房产的一半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兄弟三人和母亲平均继承父亲的遗产,母亲取得的遗产可以由二儿子代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