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树种图片:这样算正当防卫吗?!一个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05:59:53
某人与女友在路上(或酒吧)遇见4、5个流氓挑衅,流氓欲对其女友动手动脚,这人力图阻止无效,遂拿出随身带的铁棍子攻击没有武器的流氓,造成流氓重伤。这种问题经常会碰到,请问法律上防卫过当吗?
我的一个朋友就碰到跟这差不多的事情,而且是流氓先动手欲对其攻击(使用空的啤酒瓶),结果未得手被打断肋骨,事后110赶到把我那个朋友以及那个流氓请进了拘留所,事件按打架斗殴处理了。

看了很多正当防卫的帖子有一点需要澄清
正当防卫包括防卫过当和防卫适当,只是过当部分独立构成犯罪而已,这个关系很多人没弄清.
这里成立正当防卫没有问题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情况应仔细区分,是否过当就看是否足以阻止不法侵害,具体就同2楼的说法,若打成轻伤别的流氓已跑掉了,还是打到重伤住手就是过当

~我觉得区分此案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关键不是在于之前男友的行为~而且可以肯定,之前男友拿武器驱赶流氓是正确的~难道流氓没有武器,你做为间接受害者也需把手里武器扔掉,来和流氓肉搏,来个“公平竞赛”?
此案关键在于流氓受伤程度,以及反抗过程,如果把流氓打到没有还手之力或者有要悔改的意思后 仍然不依不饶追打~造成严重后果(后果酌情)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罪~如无此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学艺不精~仅供参考~

看具体情况
如果说某人拿处棍子,流氓还是继续骚扰的话,那么动手过程中,把流氓打成重伤,应当不属于防卫过当
但是通常有些人,当他拿出棍子的时候,流氓已经吓的要走了,他还是追打流氓,那么就是属于不正当防卫,或者说事后防卫,应当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是哪个女的打的话肯定是算正当防卫,但是男的打,打的严重勒.好象是防卫过当勒!

同意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