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种什么树最有前景:关于欠条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09:09:09
某人问我借10000元
到期日期是7月20日,并有担保人签字

现在他说还不出,并愿意立张关于延期的字据
说此钱晚10天还

但是此字据上担保人没有签上名
那么如果到时这个人没钱还
那担保人我还能去找他吗?

像这情况字据写法有讲究吗
说担保人有责任的也有,说没有的也有
我相信谁啊

对于这个问题,《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担保法解释》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担保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要没有保证人书面同意延长10天,保证人一律不从承担责任。
但《担保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了7月30日不还款,即使没有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也要对7月20日以前还款的约定承担责任,保证期间从7月20日起算。
目前《担保法》及其解释的适用上是最混乱的,虽然《担保法》的效力高于其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多适用《担保法解释》。

担保人没有签字的话只对前一张欠条做保证,不过只差10天的话没有关系,因为担保的是对债务担保6个月,差10天没关系。

1,《担保法解释》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到了7月30日不还款,即使没有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也要对7月20日以前还款的约定承担责任,保证期间从7月20日起算。保证期间为6个月。注意时效。
2还要看担保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一般担保要先起诉债务人,在债务人不能还时再找担保人。连带担保无所谓,你可以先找担保人。

一旦过了7月20日,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即行终止。如果你单独与借款人签订延期还款字据,就只能找借款人要求还款。

没有担保人的书面确认,担保人无须承担责任。

钱没有还,担保人就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