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健美比赛视频播放:商业利润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产业资本家愿意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让给商业资本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5:01:45

利润的来源:
  如果撇开运输、保管等,就“资本在流通领域内的纯粹职能”,即单纯为商品的买和卖而支出的商业资本,不管这部分资本是由产业资本家,还是由商业资本家投入的,它都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只是为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实现起中介作用。因此,由于商业资本是在流通领域中独立地执行职能的资本,它和产业资本一样,也必须获得平均利润。但是,既然商业资本不创造剩余价值,那么,这种平均利润是从哪里来的?马克思指出:“以平均利润的形式归商人资本所有的剩余价值,只是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这就是说,商业利润是来源于产业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所剥削的一部分剩余价值。

  那么,这部分剩余价值是怎样从产业资本家那里转移到商业资本家手中的呢?马克思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首先,把商业利润看成是由于单纯的加价而产生的,这是一种假象。商业利润是产生于商品的销售价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但这个余额并不构成商业利润的全部,因为其中一部分必须用来补偿商业资本家所支出的纯粹流通费用。在这里为了便于研究,暂时撇开补偿纯粹流通费用这部分,假定这个余额的全部构成商业利润。

  就产业资本家而言,商品的出售价格和购买生产要素价格之间的差额,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或者,就社会总资本而言,等于商品的价值与资本家耗费在商品上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又归结为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总量超过物化在商品中的有酬劳动量的差额”,即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产业利润。商业资本家则不同,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它不能创造价值,仅能实现价值,因此,商业利润只能形成于商品购买价格和出售价格之间差额,即在购买价格上加价后出售。不过,商业利润通过加价而实现的,这只是一种假象,如果把假象当作本质,就会错误地认为:商业利润是商品贱买贵卖的结果。

  其次,商业利润不是以单纯加价的方式实现的。(1)原先假定产业资本家都是按照商品的生产价格或价值卖给商业资本家的,商业资本家按高于商品生产价格或价值的价格出售,获得商业利润,其实,这种情形是违反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的要求,是背理的。(2)原先假定,各部门之间的竞争,使利润平均化,那时撇开了商业资本,即假定商品资本没有参加利润的平均化。其实,随着商品资本独立化形态即商业资本的出现,它独立地执行资本的职能,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由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利润的平均化,这就要揭示商业利润从何而来的秘密。

  再次,商业资本取得商业利润的关键,在于商业资本参与平均利润率的形成。马克思通过一个例子加以说明,由于商业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参加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他们都要获得平均利润,这样产业资本家按照成本价格加产业利润的价格,即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卖给商业资本家。商业资本家再按照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来出售商品,从而获得商业利润。

  更次,由于商业资本参与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使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的概念,在更确切的意义上得到了进一步的阐明。在单独考察产业资本运动时,平均利润是由总生产资本所生产的总利润决定,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由于商业资本参加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平均利润就由总生产资本加上总商业资本之和与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总利润相比来决定了,相应地商品实际生产价格就等于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马克思指出:“我们以后要在刚刚阐明的更确切的意义上使用生产价格这个名词。”所谓更确切意义上的生产价格就是指产业部门的生产价格,它等于成本价格+产业利润。而成本价格+产业利润+商业利润马克思称之为实际生产价格,或者说,“商品的实际价格=商品的生产价格+商业利润。”这样“产业资本家的利润等于商品的生产价格超过它的成本价格的余额”,“商业利润等于商品的出售价格超过它的生产价格”。商业资本家之所以能取得商业利润,是因为产业资本家在商品的价格中实现的并非全部剩余价值或利润,而是把其中的一部分让渡给了商业资本家。可见,商业资本家虽然不生产剩余价值,但却参与了剩余价值的分配。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在社会总资本构成中,同产业资本相比,如果商业资本占的比重越大,产业利润率就越小;如果商业资本占的比重越小,产业利润率就越大。

  2 、由于商业资本家参加了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和平均利润的分配,使得“直接从事剥削的资本家的平均利润率所表现的利润率小于实际的利润率。”从而进一步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

  3、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商业资本的相对量,是和它的周转速度成正比的,因此,也是和再生产过程本身的活力成正比的。即商业资本周转得越快,再生产过程的活力就越大,所需要的商业资本量就越小;反之,则越大。

  4、商业资本参加平均利润的分配,不会使商品价值本身发生任何变化,因为它没有对商品价值加入任何要素。商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商业利润,“只等于商品价值中没有被生产资本计算到商品的生产价格中去的部分,即它放弃的部分”。即等于商品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的差额,或者说等于商品实际生产价格与生产价格的差额。在商业资本的运动中,商业资本家的货币资本不过是把最后消费者的支付提前而已。如果不是由商业资本家独立地经营商品的买卖,而是由产业资本家直接把商品售卖给消费者,也不会影响商品资本的价值量。但是必须注意,这个结论只是在商业资本家不支出任何流通费用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如果商业资本家支出了运输、保管等生产性流通费用,它们不仅能转移旧价值,而且也创造新价值,如果它们加入,会引起商品价值量的变化的。

  参考:
  http://course.fjnu.edu.cn/fjnu/courseware/521/tpl_course_0719y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