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翡翠梦魇攻略:不解:是重婚罪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6:26:00
如果一男Y与一女A一直同居并生一女,在这其间由于各种原因两人一直未办结婚证,后经过一年左右(这其间男Y偶尔付女A和小女儿生活费)(后一直女A带大小女儿,男的没给任何费用),男Y在女A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另一女B生一男孩并结婚,请问这女A如果告男Y,可以获得什么补偿(包括小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现小女儿已两周岁,上学了)?男的是以重婚罪任处吗?还是以其它的?

如果男Y与女A是在1994年之间同居,且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即向邻居等介绍说彼此是夫妻),则属于事实婚,那么男Y再与女B结婚,构成重婚罪。如果是在1994年之后,则不构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女子享有同等权利,女A如果告男Y,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直至18周岁。但是,无论女A的女儿多大(18周岁以内),都须以她为原告,因为这是她才享有的权利。

不构成重婚罪。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前一个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可以起诉要求该男子承担女儿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这个男人真的道德很差,但他确实专了法律这个空子

不犯罪。因为Y和A没有结婚,法律不保护没有登记国的,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