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a数字血管造影机:一个男的带走了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08:48:31
如果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自愿跟着另外一个男的走了,而且那个男的是专门带小女生出去挣那种钱的人,那么要是报了案那个男的要负刑事责任吗?这个小女孩才十三、四岁,是自愿跟人家走的,报案的话,公安局会去追查吗?
之前家人并不知道,孩子是瞒着家人的,而且后来家人打听,那男的是专门带小女生出去坐台当小姐的,经常带些初中生出去..

首先,无论那个男的把这个小女孩带出去做什么,甚至什么也没有做,由于这个小女孩未成年。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他的行为都构成了拐骗儿童罪
第二,如果说,他又让这个小女孩去卖淫,那么他的应为又构成了组织卖淫或者引诱、介绍卖淫罪等相关罪名。

顺便更正一下楼上的同行,《刑法修正案六》出来后,已经对利用小孩进行乞讨的行为,规定的相应的刑事责任,已经不是灰色地带了。已经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法定代理人若不同意,公安部门应该介入。

最好枪毙!!!

关键有两个问题:
1、是家长是否同意,如果是瞒着家长或欺骗家长带走的,那么肯定违法甚至犯罪.
2、是否从事违法行为,例如童工问题,例如利用小孩盗窃、诈骗,这都是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但现在很多地方经济贫困,家长把子女“租”给他人外出乞讨,这在法律上是灰色地带,也很难处理。

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了。涉嫌拐骗儿童罪、织卖淫或者引诱、介绍卖淫罪等相关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