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肠穿孔的症状:我19岁了还可以不可以问他要生活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00:33:09
我父母离婚15年了我跟着母亲生活,因为我爸爸妈妈结婚没有登记所以他们协商爸爸每月给我20元生活费。可是他并没有给我。后来母亲起诉法院判他每月给我50元生活费。他并没有当时给我而是第2年才给我前一年的生活费。在我17岁那年他只给我500块。18岁没有给,但是我现在还在上学我可以问他要生活费吗?还有他不给我我可以让老师打电话要吗?因为他是我爸爸我不想把关系闹的不好,所以我想知道我19岁还可以问他要生活费吗?

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你无权向他要生活费。

之前没有给的部分可以起诉要求你的父亲一次性补齐。
你已经年满18周岁原则上他可以不再给付你抚养费了,但是如果你还在上高中,仍然可以要求他支付。
像你这种情况,建议你到当地居委会、司法所或者人民调解中心去说明情况,请这些部门进行调解,要求你父亲继续支付你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学杂费等。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他不给也没有办法,可能他也过得不太好吧,大家都不容易,建议你不要做出什么不理智的行为,不给也没有办法,如果他良心发现给了你,当然好,必竟是你亲人,不要有事没事法厅上见,那样不好。

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8周岁的人,便已是成年人了,父母可以不向其付抚养费。而处于读书中的学生父母也只负责到高中阶段。

首先我很同情你的身世!再次都19了!也会自己照顾了!生活这东西最后都是要独立的!你已经没有权利向他要了!

抚养费还是得要,因为你还不能自理!
要等到你有工作了就不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