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型的av女演员:法院在行政诉状中界定作为与不作为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6 01:16:28

是法院在行政诉状中界定作为与不作为的依据:是否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
 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概念及不作为行政案件的特点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它是一种国家权力,这种权力是受法律约束的,既是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享有的权利,又是法律规定其必须履行的义务,这种具有双重性的法定职责既不能放弃不为,也不能无原则的乱力滥用。因此,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履行职责而不履行,应当作出某种行为而不作为,即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还要求行政机关全面且积极地履行其职责,否则,其将因此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人民法院在审理作为的行政案件中运用合法性审查原则主要体现在审查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有法律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具体行政行为的实体内容是否合法,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重点审查,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审查重点与作为的行政案件在原则上是完全相同的,但基于作为与不作为两种行政行为的区别,结合不作为行政案件的特点,对不作为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应当围绕被诉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起诉人的申请或者请求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以便于判断被诉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不作为的性质。 
一、对行政不作为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针对被诉行政机关是否具有申请人向其主张权利或寻求保护之法定职责进行审查 三、对被诉行政机关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进行审查

是否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

以是否履行法定职责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