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德国公开赛王曼昱:我和男朋友私下签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15:50:28
我和男朋友在结婚前私下签了一份协议.
大概内容如下:
婚后如果一方变心(包括有婚外恋.做了对不起对方的事.).家庭暴力(包括身体的伤害.精神的伤害.冷暴力).婚后不拿出自己的一半工资维持家庭生活的.
另一方有权利离婚并拥有所有对方财产,另外要对方赔偿50万元人民币.

我想问:
1.受法律保护吗??
2.有法律效力吗?
3.双方在清醒.心甘情愿的情况下签的这份协议合法吗?
谢谢!!
各位高人,法律上真的没有对婚外恋,或者对婚外恋导致的离婚,更有力的保护受害方的条目吗?
比如一方婚外恋导致离婚分财产时有保护另一方利益的条目吗?

如果能遵守,那肯定有效!
但是事实上真的到离婚了,可能一方就要提出异议了。
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很多,结婚前爱得死去活来,山盟海誓,一旦离婚那就要反目成仇,争夺家产!
真的要是到了离婚,双方履行了合同还好,要是不履行,法律也不会支持这份合同的!
因为它违反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 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虽然说双方签婚前协议代表了一种双方法律意识的提高,但是个人不认为
这不是一种进步,婚姻不是合同,婚姻不是买卖.虽然婚姻家庭是一个经济共同体,但是这种协议还是抹杀了爱情的纯洁.
再者,这中规定在现有法律机制和条件下,规定少了起不到任何作用,规定多了 有违背公序良俗之嫌,真正出了问题,一方完全可主张其无效.
最后,呵呵,当你和老公在床上亲热的时候你一不小心想到了这个,你还会有激情吗?

说实话,会存在争议,我个人认为是无效的,你们的约定实际是一份合同并且约定了违约责任(因为你们约定的是赔偿),其中的家庭暴力条款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变心纯粹属于感情问题,是不能用合同来约定的(合同法及民法通则都不调整纯感情问题),既然合同的主条款是无效的,那么违约责任自然无效.

你们的行为接近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现在的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约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所以是无效的!离婚的标准有法律、司法解释的大致规定。你们约定只有道义上的约束力,没有法律上的。你们可以约定出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某些情况时(可以具体列举)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要区公正处公正,否则不受法律保护,曾经有一个案例妻子和丈夫每次ML的时候都以开玩笑的形式让丈夫打个欠条,欠女方多少多少的人民币,后来离婚了,女方拿出了这些欠条,高达28万,后来经法院判定为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