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雅熙被艹过吗:公司为给员工办理工作居住证和员工办理赔款协议是否合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19:37:31
我朋友去年通过所在公司申办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是公司因为办这个证件,和他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主要条款是因办理该证件,他需要在公司服务4年,如果提前离开公司,需要向公司赔款,赔款金额为离职当前的月收入×(4-已服务年限)×2,当时他一时大意,就签字了。但是今年因为他自己的原因,要离职,公司提出要按照该协议赔款,否则不给办理相应的手续。
因为感到这个条款的明显不公平,我朋友有没有理由拒绝该赔款,并且让公司开局相关的离职手续?
谢谢!
按照这个协议上的算法,确实不超过12个月,但是这个协议和合同应该没有什么关联。您的意思,这种情况只有通过仲裁才能解决吗?我听说如果协议中条款有显失公平的话,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那么我签的这个条款是否算显失公平呢?

办理这个证件本身不应该考虑费用的问题。
但是,劳动合同本身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按北京市的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按这个算一下,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否有效就可以了。
双方有争议,应该及时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本身与这个协议无关的,我认为此违约金没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所以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对于此份协议,应该可以是显示公平为由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