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豹吧: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12:11:46
我的好友的丈夫今年春天从国企辞职,到私企工作 ,最近被砂轮打伤眼睛 正在北京瞳仁医院救治,结果是受伤的眼睛只有光感 视神经开始萎缩。单位给出治疗的费用 ,已经是造成残疾,私企仍让他回单位工作 ,但他已不能再做原来的工作了,这种情况是否应该索陪,怎样做能够保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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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付治疗费用和治疗期间的工资,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赔偿的数额根据伤残的等级予以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工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护理的,应当承担护理费用。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津贴(工资)。如果造成残疾,还应当根据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助。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当支付就业安置费和医疗补助。
去有关法律部门问一下就放心多了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