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太湖特种电机厂:诈骗,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17 01:20:48
我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合同,我方为乙方,负责甲方所给工程,完工后,还欠我们7万多。我们把发票给了甲方的项目经理,有签字的收条,说已收到我方的发票,但他们拖了一年多没给,后来我方去找那家公司,他们却说项目经理以跳槽,但是当时在图纸上签字的设计还在,甲方也承认我们和他们有工程合作,但就是拒付余额。请问我们该咋办?我们找过律师事务所,但不尽如人意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报警,再找律师,我们给那家公司发过律师函,但没有用,依旧拖欠我们工程款(工程他们公司也是从总包那里拿到的工程又转给我方做的)我们也有总包的盖章,是不是也要给总包发一封律师函。

报警?
这事不属于犯罪,报警公安也不管的,不信你可以试试。
你说找过律师事务所,不尽如人意是什么意思?应该还没有起诉吧?那谈什么是否尽如人意呢?律师可以给对方发函,但除了起诉,都不能确保有结果。
项目经理不在了,不是对方拒付款的理由。建议还是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为好。

直接委托律师处理就可以了。看你的案子情况,警察不会管

经济纠纷,不归警察管。直接找律师起诉就行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案件并不涉及诈骗。
由于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争议也不大,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拿到判决如果对方还不给钱,去申请执行就可以了。

通过你的介绍,我大致了解了案情。这种情况不属于诈骗行为,只是经济纠纷,因此不应归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介入也不应介入。在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争议也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调解,不过我看希望不大。对方说项目经理已经跳槽,不能成为其不付款的抗辩理由,只要你证据充分,到法院起诉,应该有十足的胜诉把握。

经济纠纷,警察严禁介入的~!如果警察管会被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