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的电缆附件:怎样治疗固定型药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3 06:02:06

药疹(drug eruption)亦称药物性皮炎(dermatitis medicamentosa),是药物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后引起的皮肤、黏膜的炎症反应,严重者尚可累及机体其他系统。药物进入人体最常见的途径为口服,其次为注射,此外还有灌注、外用等。由药物引起的非治疗性反应,统称为药物反应或不良反应,药疹仅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病因】

1.个体因素 不同个体对药物反应的敏感性差异较大,其原因包括遗传因素(过敏体质)、某些酶的缺陷、机体病理或生理状态的影响等。同一个体在不同时期对药物的敏感性也可不相同。

2.药物因素 绝大部分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在部分个体引起药疹,但不同种类药物致病的危险性不同。临床上易引起药疹的药物种类有:①抗生素:包括半合成青霉素(如氨苄青霉素和羟氨苄青霉素的部分)、磺胺类(如复方磺胺甲恶唑等)、四环素类、酰胺醇类(如氯霉素等);②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氨基比林、扑热息痛、保泰松等,此类药物常与其他药物制成复方制剂,商品名复杂,使用时应多加注意;③镇静催眠药及抗癫痫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眠尔通、卡马西平等,其中以苯巴比妥引起者较多;④抗痛风药物:如别嘌呤醇;⑤异种血清制剂及疫苗(如破伤风抗毒素、狂犬病疫苗、蛇毒免疫血清等);⑥中药:某些中药及制剂也有引起药疹的报道。

【发病机制】 药疹的发病机制可分为变态反应和非变态反应两大类。

1.变态反应 多数药疹属于此类反应。有些药物(如血清、疫苗及生物制品等大分子物质)具有完全抗原的作用;但更多的药物为小分子化合物,属于半抗原,需在机体内和大分子量的载体(如蛋白质、多糖、多肽等)通过共价键结合后才能成为完全抗原并激发免疫反应。引起免疫反应的物质可以是药物原型,也可为其降解或代谢产物,亦可是药物中的赋形剂及杂质。少数药物(如磺胺类、喹诺酮类、吩噻嗪类、四环素类及某些避孕药等)进入人体后,在光线诱导下可转变为抗原性物质,所引起的变应性药疹称光变态反应性药疹。

与药疹发生有关的变态反应包括型I型变态反应(如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及过敏性休克等)、Ⅱ型变态反应(如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粒细胞减少等)、Ⅲ型变态反应(如血管炎、血清病及血清病样综合征等)及Ⅵ型变态反应(如湿疹样及麻疹样药疹、剥脱性皮炎等)。药疹的免疫性反应相当复杂,某些药物(如青霉素等)所致药疹既可以I型变态反应为主,亦可以Ⅱ型或Ⅲ型变态反应为主,也可能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变态反应同时参与,其具体机制尚未完全阐明。

变态反应性药疹的特点:①只发生于少数具有过敏体质者,多数人不发生反应;②病情轻重与药物的药理及毒理作用、剂量无相关性;高敏状态下,甚至极小剂量的药物亦可导致极严重的药疹;③发病有一定的潜伏期,初次用药一般约需4~20天后才出现临床表现,已致敏者如再次用药,则数分钟至24小时之内即可发生;④临床表现复杂,皮损可呈多种类型,但对于某一患者而言常以一种为主;⑤存在交叉过敏及多价过敏现象,前者指机体被某种药物致敏后,可能同时对与该种药物化学结构相似或存在共同化学基团的药物产生过敏;后者指个体处于高敏状态时,可能对某些平常不过敏、与致敏药物化学结构不同的药物也产生过敏;⑥停止使用致敏药物后病情常好转,糖皮质激素治疗常有效。

2.非变态反应 能引起非变态反应性药疹的药物相对较少。其可能的发病机制有药理作用(如烟酸可引起血管扩张、面部潮红,抗凝药可引起紫癜,阿司匹林可诱导肥大细胞脱颗粒释放组胺引起荨麻疹,非甾体抗炎药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使白三稀水平升高而引起药疹等)、过量反应(如甲氨蝶呤等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非常接近,常可引起口腔溃疡、出血性皮损及白细胞减少等)、蓄积作用(如碘化物、溴化物长期使用可引起痤疮样皮损,砷剂可引起色素沉着等)、个体某些代谢酶缺陷或抑制、光毒性反应等。

【临床表现】 药疹的临床表现复杂,不同药物可引起同种类型药疹,而同一种药物对不同患者或同一患者在不同时期也可出现不同的临床类型。常见以下类型:

1.固定型药疹(fixed drug eruption) 常由解热镇痛类、磺胺类或巴比妥类等引起。皮损多见于口唇、口周、龟头等皮肤-黏膜交界处,手足背及躯干亦可发生。典型皮损为圆形或类圆形、水肿性暗紫红色斑疹,直径1~4cm,常为1个,偶可数个,境界清楚,绕以红晕,严重者红斑上可出现水疱或大疱,黏膜皱褶处易糜烂渗出;自觉轻度瘙痒。一般不伴全身症状,如继发感染可自觉疼痛。停药1周左右红斑可消退并遗留灰黑色色素沉着斑。如再次用药,常于数分钟或数小时后在原处出现类似皮损,并向周围扩大,随着复发次数增加,皮损数目亦可增多。

2.荨麻疹型药疹(urticarial drug eruption) 较常见,多由血清制品、痢特灵、青霉素等引起。临床表现与急性荨麻疹相似,但持续时间较长,同时可伴有血清病样症状(如发热、关节疼痛、淋巴结肿大甚至蛋白尿等);若致敏药物排泄缓慢或因不断接触微量致敏原,则可表现为慢性荨麻疹。

3.麻疹型或猩红热型药疹(morbilliform drug eruption and scarlalin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于青霉素(尤其是半合成青霉素)、磺胺类、解热镇痛类、巴比妥类等引起。发病多突然,可伴发热等全身症状,但较麻疹及猩红热轻微。麻疹型药疹表现类似麻疹,皮损为散在或密集分布、针头至米粒大小的红色斑疹或斑丘疹,对称分布,可泛发全身,以躯干为多,严重者可伴发小出血点,多伴明显瘙痒。猩红热型药疹初起为小片红斑,从面颈、上肢、躯干向下发展,于2~3天内遍布全身并相互融合,伴面部四肢肿胀,酷似猩红热的皮损,尤以皱褶部位及四肢屈侧更为明显。本型病程约1~2周,皮损消退后可伴糠状脱屑;若不及时治疗,则可向重型药疹发展。

4.湿疹型药疹(eczematous drug eruption) 患者多首先接触或外用青霉素、链霉素、磺胺类及奎宁等药物引起接触性皮炎,使皮肤敏感性增高,以后又使用了相同或相似药物导致。皮损表现为大小不等的红斑、丘疹、丘疱疹及水疱,常融合成片,泛发全身,可继发糜烂、渗出、脱屑等;全身症状常较轻。病程相对较长。

5.紫癜型药疹(purpuric drug eruption) 可由抗生素、巴比妥类、利尿药等引起,可通过Ⅱ型变态反应(引起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或Ⅲ型变态反应(引起血管炎)介导。轻者表现为双侧小腿红色瘀点或瘀斑,散在或密集分布,可略隆起于皮面,压之不褪色,有时可伴风团或中心发生小水疱或血疱;重者四肢躯干均可累及,可伴有关节肿痛、腹痛、血尿、便血等表现。

6.多形红斑型药疹(erythama multiforme drug eruption) 多由磺胺类、解热镇痛类及巴比妥类等引起。临床表现与多形红斑相似,多对称分布于四肢伸侧、躯干。皮损为豌豆至蚕豆大小、圆形或椭圆形的水肿性红斑、丘疹,境界清楚,中心呈紫红色(虹膜现象),常出现水疱;伴有瘙痒,累及口腔及外生殖器黏膜时可疼痛。如皮损泛发全身并在原有皮损基础上出现大疱、糜烂及渗出,出现剧烈疼痛、高热、外周血白细胞可升高、肾功能损害及继发感染等,称为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属于重型药疹之一,病情凶险,可导致患者死亡。

7.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drug-induced bullosa epidermalysis) 属于重型药疹之一,常由磺胺类、解热镇痛类、抗生素、巴比妥类等引起。起病急骤,部分患者开始时表现为多形红斑或固定型药疹,皮损迅速波及全身并出现大小不等的松驰性水疱或大疱,尼氏征阳性,稍受外力即成糜烂面出现大量渗出,可形成大面积表皮坏死松解,表现类似浅表二度烫伤;触痛明显。口腔、眼、呼吸道、胃肠道黏膜也可累及,全身中毒症状较重,伴高热、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全身症状;严重者常因继发感染、肝肾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内脏出血等而死亡。

8.剥脱性皮炎型药疹(drug-induced exfolialive dermatitis) 属于重型药疹之一,常由磺胺类、巴比妥类、抗癫痫药、解热镇痛类、抗生素等引起。多长期用药后发生,首次发病者潜伏期约20天左右,部分患者是在麻疹样、猩红热样或湿疹型药疹的基础上继续用药或治疗不当所致。皮损初呈麻疹样或猩红热样,逐渐加重并融合成全身弥漫性潮红、肿胀,尤以面部及手足为重,可出现丘疱疹或水疱,伴糜烂和少量渗出;2~3周后皮肤红肿渐消退,全身出现大量鳞片状或落叶状脱屑,手足部则呈手套或袜套状剥脱,头发、指(趾)甲可脱落(病愈后可再生)。可累及口腔黏膜和眼结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常肿大,可伴有支气管肺炎、药物性肝炎,外周血白细胞可显著增高或降低,甚至出现粒细胞缺乏。本型药疹病程较长,如不及时治疗,严重者常因全身衰竭或继发感染而死亡。

9.痤疮型药疹(acneiform drug eruption) 多由于长期应用碘剂、溴剂、糖皮质激素和避孕药等引起。皮损表现为毛囊性丘疹、丘脓疱疹等痤疮样皮损,多见于面部及胸背部。病程进展缓慢。

10.光感型药疹(photosensitive drug eruption) 多由于使用冬眠灵、磺胺类、四环素类、灰黄霉素、补骨脂、喹诺酮类、吩噻嗪类及避孕药等后经日光或紫外线照射而发病。可分为两类:①光毒反应性药疹:多发生于曝光后7~8小时,仅在曝光部位出现与晒斑相似的皮损,任何人均可发生;②光变态反应性药疹:仅少数人发生,有一定的潜伏期,表现为曝光部位出现湿疹样皮损,同时累及非曝光部位,病程较长。

临床上将病情严重、死亡率较高的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及剥脱性皮炎型药疹称为重型药疹。此外药物还可以引起其他形态药疹如黄褐斑、皮肤色素沉着、系统性红斑狼疮样反应、扁平苔藓样、天疱疮样皮损等。

【实验室检查】 致敏药物的检测可分体内和体外试验两类,但目前的检测方法在敏感性、特异性及安全性等方面尚存在诸多不足。

1.体内试验

(1)皮肤试验:常用的特异性方法有划破试验、皮内试验、点刺试验、斑贴试验、眼结膜试验、舌含试验、皮窗试验等,其中以皮内试验、点刺试验及斑贴试验较常用,且皮内试验的准确性较高。

(2)药物激发试验:指药疹消退一段时间后,内服试验剂量(一般为治疗量的1/8~1/4或更小量),以探查可疑致敏药物。此试验仅适用于口服药物所致的较轻型药疹,同时疾病本身又要求必须使用该药治疗时(如抗结核药、抗癫痫药等),禁止应用于速发型变态反应性药疹和重型药疹患者。

2.体外试验 体外试验安全性高,可选择嗜碱性粒细胞脱颗粒试验、放射变应原吸附试验、淋巴细胞转化试验、琼脂弥散试验等,但上述试验结果均不稳定。

【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病根据明确的服药史、潜伏期及各型药疹的典型临床皮损进行诊断,同时需排除具有类似皮损的其他皮肤病及发疹性传染病。如患者服用两种以上的药物,准确判断致敏药物将更为困难,应根据患者过去的服药史、药疹史及此次用药与发病的关系等信息加以综合分析。

本病由于表现复杂,因此鉴别诊断也比较复杂。麻疹样或猩红热样药疹应与麻疹或猩红热进行鉴别;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应与金葡萄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进行鉴别;生殖器部位的固定型药疹出现破溃时,应与生殖器疱疹、硬下疳等进行鉴别。

【预防】 药疹为医源性疾病,因此预防尤为重要。临床用药过程中必须注意: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已知过敏药物或结构相似药物。

(2)应用青霉素、链霉素、血清制品、普鲁卡因等药物时应作皮试,皮试前还应备好急救药物,以应急需,皮试阳性者禁用该药。

(3)避免滥用药物,采取安全给药途径,对过敏体质者尽量选用致敏性较低的药物,尤应注意复方制剂中含有的已知过敏药物。

(4)注意药疹的早期症状,如突然出现瘙痒、红斑、发热等表现,应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药物并密切观察,已出现的表现应作妥善处理。

(5)将已知致敏药物记入患者病历首页或建立患者药物禁忌卡片,并嘱患者牢记,每次看病时应告知医师。

【治疗】 药疹确诊后首先应立即停用一切可疑药物,再根据不同类型进行处理。

1.轻型药疹 停用致敏药物后,皮损多迅速消退。可给予抗组胺剂、维生素C等,必要时给予中等剂量泼尼松(30~60mg/d),皮损消退后可逐渐减量直至停药。局部若以红斑、丘疹为主可外用炉甘石洗剂或糖皮质激素霜剂,以糜烂渗出为主可用0.1%雷夫奴尔、3%硼酸溶液或0.1%洗必泰溶液等湿敷。

2.重型药疹 原则为及时抢救、降低死亡率、减少并发症、缩短病程。

(1)及早足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是降低死亡率的前提。一般可给氢化可的松300~400mg/d静滴,或用地塞米松10~20mg/d,分2次静滴,尽量在24小时内均衡给药;糖皮质激素如足量,病情应在3~5天内控制,如未满意控制应加大剂量(增加原剂量的1/3~1/2);待皮损颜色转淡、无新发皮损、体温下降后可逐渐减量。

(2)防治继发感染:是降低死亡率的关键。应强调消毒隔离,抗生素并非常规预防感染的唯一手段;如有感染存在,选用抗生素时应注意避免使用易过敏药物(特别应注意交叉过敏或多价过敏),可结合细菌学检查结果选用过敏反应发生较少的抗生素(如红霉素、林可霉素等)。如抗生素治疗效果不佳应注意有无真菌感染的可能,如确诊应尽快加用抗真菌药物。

(3)加强支持疗法:可创造稳定的个体环境,同时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由于高热、进食困难、创面大量渗出或皮肤大片剥脱等常导致低蛋白血症、水电解质紊乱,应及时加以纠正,必要时可输入新鲜血液、血浆或清蛋白以维持胶体渗透压,可有效减少渗出;若伴有肝脏损害,应加强保肝治疗。

(4)加强护理及外用药物治疗:是缩短病程、成功治疗的重要保障。对皮损面积广、糜烂渗出重者应注意保暖,可每天更换无菌被单,局部可用3%硼酸溶液或生理盐水湿敷,同时注意防止褥疮的发生。累及黏膜者应特别注意眼睛的护理,需定期冲洗以减少感染及防止球睑结膜粘连,闭眼困难者可用油纱布覆盖以防角膜长久暴露而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