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多少钱一立方:关于产权变更问题的咨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6 14:38:05
我是上海的,现有一个问题需得到法律的帮助。
我女方的姐姐和儿子(海海),还有我丈人、丈母等4人共同居住在一起。在前几年,我丈人因考虑到年事已高,将产权人改为我爱人姐姐的儿子(海海)名下,并办理了公证手续。需要说明的是,她姐姐因为早年去昆明支内,一直很苦,4年前和儿子回到上海,一直住在娘家,和自己父母共同生活。而我们家条件相对较好。在关于父母房子的问题上,我丈人考虑到大女儿的实际情况,决定两老将来过世后就将房子给大女儿,不过也预先给了小女儿(我爱人)一点补贴。所以,对父亲的公证,我们不提出异议。
但随着生活中矛盾的不断出现,大女儿和父母经常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而且,海海也已经25岁了,谈了几个女朋友就因为没有住房而屡屡告吹。
现在她们商量后,决定要分开住。具体操作方法是:
1、由我们(我和爱人)将我丈人的房子买下,市场估价为48万元,我们给她姐姐30万元,自己去买一套二手房。
2、我丈人、丈母仍居住在原处,等过世后我们再处理这件房子。
3、这件房子产权应该只有我和我爱人共同所有。
那么,我们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什么细节问题呢?比如:
1、怎么变更产权所有人?是不是直接到交易所更改还是需要通过重新买卖来变更?
2、我丈人以前说办理的公证需不需要撤消呢?
3、我丈人提出,他需要把2老的户口留下来,以便放心居住。对于这个问题,是不是也要作一下公证呢?
4、房子买下后,万一这期间,碰到市政动迁,涉及到动迁费,万一2老的户口在的话,他们的分额,她姐姐是不是还有继承权呢?该怎么处理?
5、还有其他我没想到的问题。
垦请得到帮助,谢谢

你们最好的操作方法是由海海将房子赠予你们(既赠予他姨妈、姨夫),办理个赠予公证就完了(给他们钱的事情私下提,赠予书上一字不涉及)。可以不用交交易税的(5%的)!省下不少钱啦!(你们私下再写个书面的东西,他们把房子赠予你们,因为你们经济条件好,你们无偿赠予他们30万元。但办房产过程中绝对不要提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