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取暖器价格:美国拿绿卡需要具备些什么条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7 13:54:14
我目前在美国这边读大学,我想知道要拿绿卡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条件。

绿卡身份
旅居美国的外 籍人士,包括永久居民在内都必须注意这些法律。

*移民法上规定,凡是居住在美国的外籍人士,在每次迁居更换地址后,十天之内必须以书面通知移民局,下载AR-11表,寄到表上要求的地址: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Bureau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hange of Address
PO Box 7134
London, KY 40742-7134
如是快递公司,寄到:
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Bureau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hange of Address
1084-I South Laurel Road
London, KY 40744
表格链接:
http://uscis.gov/graphics/formsfee/forms/files/ar-11.pdf
不通报搬家新地址,移民局以往几乎没有执行过处罚,但在移民法上有十分严重的后果,搬家后没有填报通知表格, 移民局依法可以把没有告诉移民局搬家换了新地址的外籍人士"递解出境"。移民局要真的找麻烦的话,搬家不报的小事也可以成大事。

*不带居留证件就出门,万一碰上有人要居美证件,不带在身上的话,罚 款一百元或三十天以下的拘留。移民法上规定“外籍人士要把美国政府发给他的居留证件,或申请居留证件的收据带在身上,违者为行为不检罪,罚 款一百元或者三十天以下拘禁或者两种处罚”。

到底那种文件要带在身上,有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所有的文件都带著,有人则认为外籍人士带附有美国签证的护照或绿卡即可。例如非移民签证者,要随身有I-94出入境白卡,白卡上通常只有第一次允许停留的期限,所以延期居留的话要把申请延期或允许延期的信件都带在身上。美国移民法上,并不要求外籍人士随身携带外国的证件,例如护照,不过多带文件总是比不带著文件要好。

长期旅居美国境外是美国移民局认定绿卡持有人是否有继续保持在美国永久居住愿望及保持其永久居民身份的一个因素。如果移民官认为某绿卡持有人长期旅居美国境外的事实已表明他/她没有在美国永久居住并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愿望,移民官会取消此人的绿卡。绿卡持有人仅仅重申他/她有在美国永久居住和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愿望往往并不管用。美国移民局通过考虑以下因素来断定绿卡持有人是否有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愿望:
1、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的长短;
2、离开美国的目的;
3、确定在美国境外旅居日期的事实因素;
4、是否象美国居民一样向美国税务局填交税表;
5、是否和美国保持固定的联系,如在美国拥有房产,银行帐户,信用卡和驾驶执照等;
6、此人是否有近亲属在美国;
7、此人的工作情况和地点,例如其雇主是美国雇主还是外国雇主,在美国境外的工作是暂时的,永久的,还是有固定期限的。

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在离开美国1年之内可以持绿卡再进入美国;如果绿卡持有者需要在美国境外旅居1年以上2年以内,他们需要申请 “白皮书”(Reentry Permit)以便今后回到美国。虽然绿卡持有人在离开美国1年之内可以持绿卡进入美国,但不少绿卡持有人有这样一个错误观念:只要每年回美国呆上几星期就能保持其绿卡。这一错误观念正是来自于以上的规定。每年回美国呆上几个星期并不能证明绿卡持有人有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和保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愿望。尽管一些绿卡持有人每年回到美国呆上几个星期,但因为他们和美国没有足够的联系以证明美国是其永久居住地而被移民局取消绿卡。

建议长期旅居美国境外的绿卡持有人要采用以下方法以确保他们能保持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

1、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美国居民身份向美国税务局填交税表。这并不表明绿卡持有人实际上要向美国税务局缴税,因为美国和外国缔结的税务条约可能豁免其向美国缴税的义务。这些绿卡持有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均要反应在税表中。

2、保持在美国的地址,即使是亲戚或朋友的地址。如果有不动产,不要轻易出售,可以出租。

3、如果被美国雇主派往境外工作,要从雇主那里得到工作条件和时间长短的证明信。如果工作时间不能确定,就要尽力保持其他和美国的联系。

4、如果绿卡持有人是被外国雇主雇用而在美国境外为某个特定项目工作,或是短期工作,他们要获得雇用合同和表明工作条件和时间长短的证明。如果工作时间不能确定,就要小心保持尽可能多的其他和美国的联系。

5、保持在美国的银行帐户。一些雇员被派往境外工作,但仍能领取美元工资,他们应要求雇主将美元直接存入他们的美元帐户。

6、保持在美国的信用卡,保持驾驶执照并及时更换新的驾驶执照。

7、如果绿卡持有人是被外国雇主雇用在美国境外工作,并且其家庭其他成员也不在美国,他们必须拥有能证明在美国境外长期居留的合理理由的书面文件,特别是当他们没有和美国存在其他联系时。这种情况往往发生于他们刚刚得到绿卡,尚未在美国建立根基,而又不得不照应他们在海外的生意和亲人,例如,变买个人资产,管理去世亲属的资产,或照顾生病的家人等等。

如加入美国国籍,回中国要到领事馆办签证。如旅游签证的话只能续签2次。(也就是1年零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