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外加工项目:请各界人事帮助,法律问题。外公和我们一齐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9 14:12:22
外公和我们一齐住,房子原是公家的,房子要拍卖,就外公和妈妈的工作工龄购买了比较便宜房子,妈妈得到了房屋代表人。因外公司身体欠佳,外公的过契儿子向我妈索要金钱赔偿,原因是购房时有外公的工作工龄,房子价格比较便宜。请问我们要赔偿给外公司过契儿子吗?如果外公有遗嘱,将他的工作工龄给过契儿子(即将工龄转换金钱),法律有这样规定吗?

1,这种儿子在法律无关系,当初无抚养,今后也不见得能指望他赡养老人,因此,他提出这种要求纯属无理取闹。

2,如果有这种遗嘱,也应无效。你有听说过某人写个遗嘱说把自己的什么什么光荣称号留给自己的儿子女儿或更小一辈的人吗?

法律上肯定没有规定过工龄还能这样继承。

如果这个儿子去打官司,我看没有哪个法官会支持,如果法院要求(估计不可能)你妈妈给钱,你妈妈还可以去找妇联。

1、你要看这个儿子是不是合法收养的了。如果有去民政局登记备过案,这个儿子才会有合法的继承身份。如果你外公另有遗嘱那就要按你外公的本人意愿了。但你外公的遗嘱必须是合法有较的。
2、房子是以你母亲的名义买下的,那么你外公也是同意将优惠条件给了你母亲,所以这套房子和你外公过契的儿子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