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站4号线路图:关于无照经营的疑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28 20:39:28
我是四川省渠县天星镇一名待业青年,于2005年7月通过贷款及按揭手续,购回一台小松挖机和一台柳工装载机经营至今。
今年5~6月间、渠县工商局对我进行查处,罚款20000元,他们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从事无照经营”,我认为渠县工商局把违反法律、法规从事无照经营与不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从事无照经营化等号。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年第四期对《办法》第二条是这样阐述的,第二条照顾了效率,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无照经营限定现有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而不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无照经营……。依照第二条在没有法律法规的行业领域是可以“无照经营”的,实际上我们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行业领域很多,这些领域的经营者一直都在“无照经营”《办法》第八条也讲得十分清楚,“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或者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合乎法律、法规规定的应该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手续,合法经营”。
我是一名城镇待业女青年,工商管理方面的法规也不懂,再加上我们达川地区所有经营机械的业主都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有的经营时间长达十几年,工商部门也未督促,引导他们办理执照,而且也未查处任何经营者,现在我要求办证,渠县工商局不同意我们办证,要办证,要办证必须先交罚款,我实在不明白,我经营的项目违犯了国家哪一条法律法规?渠县工商的处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请回复。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你用于经营了!事实是在赚钱!所以你就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登记!你赚钱国家就要收税!收管理费!至于其他人为什么没管而就管你了!这里的奥妙不言而喻!现在目前可行的办法赶紧托人送礼!把罚款尽量减少!请客吃饭送礼!继续经营下去!并且跟工商税务搞好关系!以后事情就少了!不要跟他们硬碰硬!没有任何意义!你到哪里都说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