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吴江市中学 高考:在诉讼中,由法院转来发票,经查验,此发票属于变造,但法院以票据是他人提供的,拒绝更换,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4/30 06:54:20
法院转来的发票是案件审理终结,执行完毕后,对方开据的发票,并非证据

诉讼中法院怎么会转给你发票,不太理解,是证据吗?
但既然是转来的,法院只是转交者,相应的责任应当由变造者承担,法院应当没有义务直接更换,但应当有义务配合.

建议聘请律师处理。既然证据属于伪造,应该依法不予认定。

不知道这个发票是什么?在诉讼中的证据么?既然是变造的发票,应该是无效的票据吧,怎么还能更换啊?不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