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魚登俎:网站名称可以做合同的主体吗可以用私人帐户做公司的帐户收款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9 19:50:14
在网上遇到一个网站,是批发商的网上店铺.他们自称公司,但却没有注册公司。他们加盟合同上的甲方主体用的是他们网站的名称;收款方式没有在合同中说明,而在另一张独立的网业说明,说明中的收款户名是私人名称。
(1)请问此合同主题是否合格?
(2)请问私人帐户可否做为公司帐户收款?
(3)签合同应注意哪些相关的问题?
(4)请问这样的网站加盟是否存在加盟风险,风险有哪些?

网站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不能以网站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以网站所有者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根据相关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在工商局备案,并且仅能由法人主办。
私人账户不能做为公司账户收款。
签订合同,最起码,应当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看存在不存在这个主体。与网站签订合同,应当查明网站的所有者,并与网站所有者签订合同,而不是所谓的网站。
当然存在风险。如果他们自称公司,却没有注册公司,骗子的可能性大一点。如果他们违约,你到哪里找他们?你无法核实他们的身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