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神道口中学电话:我应该赔偿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05/08 19:47:20
我们寝室有四个同学,由于到了毕业阶段,各自都忙于实习或工作,都不住寝室了,可是令人意料不到的是,就在我们都不在的这段期间内,寝室失火了,失火原因可能是人为,由于学校有关负责人是头猪,所以根本没有能力查明失火原因,更别说要查出是谁放的,索性肇事者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没有酿成大祸,但却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现在,学校要我们原本住在该宿舍的四个人共同承担这笔损失,否则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另外三个同学由于慑于校方的淫威,已经支付了赔偿,金额并不很大,听说也就100多元钱,但我认为这是个原则问题,不同意支付这笔无理的费用,而且由于我比较活络,三言两语说得那个办理注册的老师没了方向,先让我办理了毕业手续,可是我现在又收到内幕消息,说学校准备从学杂费的退费中扣除这笔费用,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呢?

强烈bs象猪一样的某些老师,强烈bs不以学生为本的学校。
1毕业证书还没发。这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
2每个人100多,总共400多
3而且我已经提交了不在场的证明
4谢谢大家的关注,我作为当事人,如果传播了一些激动的情绪个大家,请谅解,但请各位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毕竟,大不了也就是100多块钱的事。
5我不bs不以学生为本的学校总行了吧!(狗p不bs,难不成我还跟它有说有笑)

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赔偿是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
  只有存在损害,侵害,伤害或侵权等行为,受害方都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作为民事责任承担的原则首先是是必须要有过错为前提的,既然你们都已经离开了学校的寝室,那么管理之责就是它的所有者--学校自己承担了,同时,既然查明是人为的原因,就应当向直接实施者去主张权利.学校的思路本身就错了.如果以错误的理念再作出扣押学生的毕业证等行为就是错上加错了,你可以向其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必要时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1,在可以查明的情况下,由被查明的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显然,查失火原因的权威机关是消防机关。其他机关没有职权查失火原因和肇事者。

但是,如果火灾属于极其小的火势,可以由学校进行调查和处理,本案中可能属于这种情况。

2,在无法查明的情况下,对于民事损失,可以采取公平原则。由可能导致失火的数人都作为赔偿义务人。类似的案例,如路人经过一楼,被楼中抛出的物砸伤,由于,无法查明抛物人,法院采用公平原则,让整栋楼当时在场的人证明自己无过错,如果不能证明,就认为是赔偿义务人。

本案中,法院也会采用相同的方式处理,由不能证明自己不是肇事者的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适用的是公平原则,进行举证倒置。

如果你确实能证明当时你不在现场,当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现在有些教育管理者的素质为我们不齿,但就这件事来说,“不以学生为本”?那是否就是说不要你们赔偿(我理解这是对公共物品的赔偿,不涉及你们的私人物品)就是以学生为本?我不敢苟同。如果是公共物品(宿舍内属校方所有的)的赔偿,而又没有找到责任人,学校是有权要求住宿者赔偿的,你找律师的话,这点也是很难交涉好的。很遗憾。

总之,钱不应该你来付。但很奇怪,你对那个肇事者在你们宿舍纵火好像没什么意见?

我觉得较好的做法是你得去找那个肇事者,让他出来承认错误,敢做就得敢当,何必让你们这些无辜者来承担赔偿?

面临毕业,有很多事还得和学校打交道,硬扛,投诉,找有关部门?犯不上啊兄弟,不要冲动。兄弟几个好好商量下,做个有责任的男人(包括纵火的那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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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把我的文章看完再发表你的高见,赔偿不赔偿是相关部门应该作出的判断,我有说楼主应该赔偿吗?

我的中心意思是应该找出那个肇事者,由他来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象有些人做了事说了话连名字也不敢留.你说呢?

再致那位朋友:

上来又看到你的文字,不得不说你颇有辩才,但请注意以下几点:
1,只要是说的有理有据,我自然虚心接受,对方留不留名于我的接受程度一点都无碍,你有点小人之心了.
2,住宿者不是光指楼主,他说有四人同住,看见没有?所以问题重点还是先找出谁是责任人,如果找不到,再来判定赔偿者.公共物品的赔偿在没有责任人的情况下,应由现阶段责任人来承担全部或部分,我还是这么认为.
3,请再读一下楼主的发言,"索性肇事者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你所说"不可能存在肇事者"是不成立的.
4,我本意是解答楼主的问题"现在应该怎么办",所以我在这里的回复到此为止,免得喧宾夺主.你如果还想与我辩,可以发百度消息给我,但请注意你的用词.谢谢.

前边的一些人我觉得不是在回答问题而是在迎合提问者啊。

很抱歉我认为如果你没有找到那个肇事者的话,这个损失肯定得你们共同承担的。
就像我妹妹寝室的窗户有一块玻璃坏了,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坏的,那还不是得她们寝室四个人共同承担费用,除非她能抓到是谁弄坏的。很多学校都规定了毕业时家具、门窗等损坏了要赔偿的,因为寝室在几年内给你住,当然内部的设施也该你使用和保管,损坏了你当然有责任。这就好比你自己家如果着火了(或者其他小事故),你当时不在家,如果你抓不到肇事者也没买保险的话,难道你还要别人来负责?
其实关键的问题就是你没住寝室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正式的搬出去了,办了手续,退了住宿费的,那宿舍烧光都不关你的事。如果你只是到外边住但是还属于这个寝室的,那就得承担责任。

不应该
因为那火并不是你放的
所以你没有任何义务去帮那个放火的人 去交这笔罚款
你说的没错
钱虽然不多
但这是原则问题
如果你想继续跟学校抗衡下去
就找律师
因为学校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你想息事宁人
继续好好上学的话
那就把那100多元钱交了吧

不应该
因为那火并不是你放的
所以你没有任何义务去帮那个放火的人 去交这笔罚款
你说的没错
钱虽然不多
但这是原则问题
如果你想继续跟学校抗衡下去
就找律师
因为学校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你想息事宁人
继续好好上学的话
那就把那100多元钱交了吧